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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版强制国家标准条文-电气部分

更新时间:2023-10-28 23:50:33 大小:574K 上传用户:xuzhen1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国家标准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第一篇建筑设计 1 设计基本规定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 4.7.1 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所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 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4.8.1 管道井 三、 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2 室内环境设计 2.1 热工与节能 2.2 照明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 隔声和噪声限制 3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3.1 公共建筑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第 2.1.1 条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 3.1.5 基地应避开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和其他污染源,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科学实 验工作自身产生的上述危害,亦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2.6 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质的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总平面中的 位置应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环境保护等规定。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3.1.6 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置在客房楼内,应自成一区,并应采 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 3.2.3 卫生间 四、卫生间不宜设在餐厅、厨房、食品储藏、变配电室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 的直接上层。 3.2 居住建筑 3.3 老年人建筑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5.0.8 老年人专用厨房应设燃气泄露报警装置;老年公寓、老年院等老年人专用厨房的燃气 设备宜设总调控阀门。 5.0.9 电源开关应选用宽板防漏电式按键开关,高度离地面宜为 1.00~1.20m。 5.0.11 老人院床头应设呼叫对讲系统、床头照明灯和安全电源插座。 3.4 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 距离地面 0.4~0.5m 处应设置求助呼叫按钮。 7.10.1 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物 电器与家具要求:3、客房及卫生间要求设置求助呼叫按钮。 3.5 地下室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3.1.6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当因条件限制必须穿过其顶板时, 只允许水、采暖、空调冷媒管穿过,且其公称直径不得大于 75mm。凡进入人防地下室的管 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用防护密闭措施。 3.5.9 储油间宜与发电机房分开布置,并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附近房间 或走道地面 150~200mm 或设门坎。 严禁排烟管、风管、给排水管、电线穿过储油间。 第二篇建筑防火 1 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 2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2.1 一般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2001 年版) 5.4.1 总蒸发量不超过 6t、单台蒸发量不超过 2t 的锅炉,总额定容量不超过 1260kVA、单台额定容量不超过 630kVA 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以及充有可燃 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可贴邻民用建筑(除观众厅、教室等人员密集的 房间和病房外)布置,但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上述房间不应布置在主体建筑内。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采取下列防火措 施: 一、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 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隔墙(包括变压器室之间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 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 二、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 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 间墙。 三、变压器下面应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多油开关、高压电容 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5.4.2 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 筑内。 住宅建筑的底层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隔墙和 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非燃烧体楼板与住宅分隔开。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 年版) 4.1.2 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 多油开关等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高 层建筑或裙房内时,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 6.00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 不应超过 200t/h;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应超过 1260kVA,单台容量 不应超过 630kV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 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 设甲级防火门。 2、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 的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0m 不燃烧体的防火挑 檐。 3、变压器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压器。多油开关 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4.1.3 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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