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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678-2013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更新时间:2023-08-26 22:45:06 大小:2M 上传用户:xuzhen1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电力钢结构焊接 下载积分:4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本标准与 DLT 678-1999在技术内容上的主要差别为: 标准的名称改为“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扩大了标准的范围。 增加了 3.1 总的要求。 增加了承担钢结构焊接工程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规定了焊工考核项目钢材适用范围。增加了对焊接工程监理人员的要求。 纳入了近年来在水电、风电和输变电工程中使用的新材料。 对钢结构用材料进行了类组别的划分。 将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与 DL/T 868 进行了衔接。 在 DLT 679 的基础上对钢结构焊工考核作了补充规定。 增加了不锈钢复合钢焊接材料选用原则、坡口形式及制备方法、焊接工艺等规定完善了各种常用钢材焊前预热温度和层间温度。 增加了垫板、引弧板及引出板的规定。 增加了无损检测方法。 3.1 总的要求 3.1.1 焊接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必要时应编制焊接施工措施文件。 3.1.2 焊接方法的确定应根据结构的使用要求、焊缝类别、焊接设备、焊工操作技能、施工条件及经济效益等综合考虑。 3.1.3 焊接人员中的焊接技术人员、焊工与焊机操作工、焊接热处理人员、焊接质量检查人员、焊接检测人员、焊接工程监理人员的考核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 3.1.4 焊接接头质量检验工作,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 3.1.5 电力工程中的建筑钢结构的焊接要求,应符合 GB 50661 的规定。 3.1.6 焊接工作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环保规定以及其他专门规定。 3.2 企业及焊接人员 3.2.1 钢结构焊接施工、监理、检修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国家认可的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企业资质,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b)质量管理体系应对焊接工程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在焊接工程施工及其监理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应能有效运行,确保焊接工程的质量。 e)指定焊接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的技术及质量工作。 d)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焊接施工、检验的人力资源及装备条件。 e)施工和监理企业每年应组织所有焊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 3.2.2 承担钢结构焊接工程时,焊接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 焊接技术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焊接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有不少于一年的专业技术实践。 b)焊接工程中的专业负责人应从事焊接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2.2.2 焊工与焊机操作工 凡从事焊接工作的焊工和焊机操作工应按 DLT 679 或有关工程、产品标准认可的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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