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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更新时间:2023-09-30 18:03:25 大小:3M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电能计量 下载积分:3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原水利电力部标准 SDJ9-1987《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快电力建设提高电力工程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设计质量和标准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技术的进步,大机组、高电压设备日益增多,电气测量技术发展迅速,对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精度和准确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电力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力商业化运营,对电能计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2000]22号中第37项的安排,由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和中南电力设计院共同对《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结合我国目前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工程设计和制造的情况,考虑计算机在电气测量中的应用,推广电测量及电能计量方面成熟的经验、新技术、新产品,以促进电气测量技术的进步和规范设计的标准,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商业化运营的需要。 本次修订规程名称改为《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规程内容增加了计算机监测(控)系统的测量、直流换流站的电气测量以及电量变送器及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章节,对原规程部分条文作了修改、补充和调整,并对附录中测量图表也作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本规程实施.后代替 SDJ9—1987。 本规程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1.0.1 本规程规定了发电厂、变电所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但不包括电气试验室的试验仪表装置。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汽轮发电机及燃气轮机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水轮发电机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发电/电动机组单机容量为 1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发电厂以及交流额定电压为 35kV~500kV 的变电所和直流额定电压为100kV~500kV的直流换流站。 凡不符合上述容量和电压等级的新建或扩建发电厂、变电所和直流换流站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仅规定计算机监测(控)系统电测量及电能计量数据的采集范围,以及采用计算机监测(控)时常测仪表的配置。对于发电厂、变电所计算机监测(控)系统、远动遥测及电量计费系统的设置及功能,应执行相关的规程和规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J63-1990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 1207-1997 电压互感器GB 1208—1997 电流互感器GB 3102.5—1993 量和单位GB/T 13850-1998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DL 5014-1992 (330~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65-1996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定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SDGJ 17-1988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 3.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准确可靠、监视方便,以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商业化运营的需要。 3.0.2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用户供电线路的电能计量的设计,还应遵照《供电营业规则》和DL/T 448的有关规定。 3.0.3 本规程中附录 B 二次测量仪表满刻度值的计算、附录C电测量变送器校准值的计算、附录E电测量及电能计量的测量图表,可参照执行。 4.2.6 脉冲式电能表 impulse watthour meter电能测量部件和脉冲装置的组合。它记录、积累、显示电 能,并输出与电能成比例的脉冲信号。 4.2.7 多功能电能表 multifunction watthour meter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除计量有功(无功)电能外,还具有分时、分方向需量等两种以上功能,并能显示、储存和输出数据的电能表。 4.2.8 电压失压计时器 voltage loss time counter积算并显示电能表电压回路失压时间的专用仪器。 4.2.9 电能关口计量点 energy tariff point指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以及用电企业之间进行电能结算的计量点。 4.2.10 电测量变送器 electrical measuring transducers将被测量转换为直流电流、直流电压或数字信号的装置。 4.2.11 变送器校准值 calibration value for transducers根据用户具体需要,通过调整来改变变送器标称值而得到的某一量的值。 4.2.12 仪表准确度等级 measuring instrument accuracy class满足旨在保证允许误差和改变量在规定限值内的一定计量要求的测量仪表和或附件的级别。 4.2.13 仪表基本误差 measuring instrument intrinsic error仪表和/或附件在参比条件下的误差,一般用输入量程的正、负百分数来表示。 4.2.14 测量综合误差 total measuring error测量仪表、互感器及其测量二次回路等所引起的合成误差,通常用输入量程的正、负百分数来表示。5.1.6 指针式测量仪表的测量范围,宜使电力设备额定值指示在仪表标度尺的2/3 左右。对于有可能过负荷运行的电力设备和回路,测量仪表宜选用过负荷仪表。 5.1.7 对多个同类型电力设备和回路可采用选择测量。根据生产工艺和运行监视的要求,可采用变送器、切换装置和公用二次仪表组成的选测接线。 5.1.8经变送器的二次测量宜采用磁电系列直流仪表,其满刻度值应与变送器的校准值相匹配,可参照附录B(提示的附录)、附录C(提示的附录)计算。 5.1.9对双向电流的直流回路和双向功率的交流回路,应采用具有双向标度尺的电流表和功率表。对有极性的直流电流、电压回路,应采用具有极性的仪表。 5.1.10 对重载起动的电动机以及有可能出现短时冲击电流的电力设备和回路,宜采用具有过负荷标度尺的电流表。 5.1.11 当发电厂和变电所装设有远动遥测、计算机监测(控) 系统时,二次测量仪表、计算机、远动遥测三者宜共用一套变送器。 5.2电流测量 5.2.1 下列回路,应测量交流电流: 1同步发电机和发电/电动机的定子回路。 2主变压器:双绕组变压器的一侧;三绕组变压器(或自耦变压器)的三侧,以及自耦变压器公共绕组回路。 3厂(所)用变压器:双绕组变压器的一侧及各厂用分支回路;三绕组变压器的三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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