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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1522.4-2009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4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
资料介绍
YDT1522.4-2009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4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P协议
《会话初始协议 (SIP) 技术要求》预计分为 个部分:
一一第 部分:基本的会话初始协议:
一一第 部分:基于会话初始协议(SIP) 的呼叫控制的应用:
一一第 部分: ISDN 用户部分 CISUP) 和会话初始协议 (SIP) 的互通:
一一第 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P 协议:
一一第 部分:基于IMS 网络的 SIP 协议总体技术要求
一一第 部分: BICC 和会话初始协议 (SIP) 的互通。
本部分为《会话初始协议(SIP) 技术要求》的第 部分。
本部分是会话初始协议 (SIP) 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预计结构为:
(1) «会话初始协议 (SIP) 技术要求》
一一第 部分:基本的会话初始协议:
一一第 部分:基于会话初始协议(SIP) 的呼叫控制的应用:
一一第 部分: ISDN 用户部分 CISUP) 和会话初始协议 (SIP) 的互通;
一一第 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P 协议:
一一第 部分:基于IMS 网络的 SIP 协议总体技术要求:
一一第 部分: BICC 和会话初始协议 (SIP) 的互通。
(2) «会话初始协议 (SIP) 技术要求第 部分: ISDN 用户部分 CISUP) 和会话初始协议 (SIP)
的互通(补充件1))
(3) «会话初始协议 (SIP) 测试方法》
一一第 部分 基本的会话初始协议:
一一第 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P 协议。
《会话初始协议 (SIP) 技术要求第 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P 协议》将与《会话初
始协议 (SIP) 测试方法第 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P 协议》配套使用。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部分的附录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软交换网络支持的SIP消息的格式和内容,包括SIP/SIP-I协议在软交换网络中对基本业务、补充业务、连通性检查的支持以及各种业务的信令流程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我国使用SIP/SIP-I协议的固定软交换网络设备及终端,不适用于游牧业务、移动业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YD/T 1522.1-2006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第1部分:基本的会话初始协议YDT 1522.3-2006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第3部分:ISDN用户部分(ISUP)
和会话初始协议(SIP)的互通
YD/T 1522.31-2009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ISDN 用户部分(ISUP)和会话初始协议(SIP)的互通(补充件 1)YD/T 1936-2009会话描述协议(SDP)技术要求
YDN 038-1997YDN 065-1997国内No.7信令方式技术规范综合业务数字网用户部分(ISUP)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C 045-2007基于软交换的网络组网总体技术要求
IETF RFC 3326
SIP 的 Reason 头字段
IETF RFC 3903事件状态发布的 SIP 扩展
IETF RFC 4028
SIP 中的会话定时器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1
SIP 用户代理 SIP User Agent能够完成SIP UAC和SIPUAS功能的逻辑实体,即该逻辑实体作为UAC时能够发起请求,作为UAS时能够对请求进行响应。
3.1.2软交换 SoftSwitch是分组网的核心设备之一,它主要完成呼叫控制、媒体网关接入控制、资源分配、协议处理、路由.
3)软交换—-转接软交换—-软交换
为在软交换网络中方便的继承PSTN补充业务,减少对SIP协议的扩展,本部分建议,软交换和转接软交换之间的Im接口,应采用SIP-I协议。发端软交换采用SIP-I协议作为出局协议,收竭交换应根据具体的业务流程回送 SIP 消息或 SIP-I 消息。转接软交换原则上应透传收到的 SIP 的消息类型,并且不能修改封装的 ISUP 消息体的内容(注,如果将来对转挨软交换有新的业务需求,可以另行规定)。
4)软交换——应用服务器
软交换和应用服务器之间的1a接口,可以采用SIP协议:
5)软交换——应用网关
软交换和应用网关之间的 Ib 接口,可以采用 SIP协议
6)软交换/应用服务器/应用网关--媒体服务器
软交换/应用服务器/应用网关和媒体服务器之间的 Ie/li 接口,也可以采用 SIP 协议。采本部分仅规定了SIP/SIP-I协议在SIP终端和软交换之间、软交换之间以及软交换和转接软交换之间的基本呼叫控制的应用,本部分不规定采用SIP协议控制应用服务器、应用网关、媒体服务器的应用本部分的规定适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软交换用户:SIP终端用户、经过IAD或AG接入的用户、经过信令网关和中继网关接入的PSTN用户
4.2 对用户标识/编号的要求
目前软交换网络只要求支持SIP URI,暂不包含SIPS URI和Tel URI.本部分只规定了采用E.164号码标识用户的情况。
根据YD/T 1522.1-2006的规定,SIP URI的透用格式为:sip:user:password@host:port;uri-parameters?hea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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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1522.4-2009_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_第4部分基于软交换网络呼叫控制的SIP协议.pdf | 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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