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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更新时间:2024-02-28 20:59:49 大小:522K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通信局电源系统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YDT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本标准代替 YD/T1051-200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 YD/T1051-200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原第 3 章总则增加了局站的分类内容;  2) 增加“外市电引入”章节,增加市电引入原则;  3) 增加“电源系统组成”章节,阐述了常见的电源系统类型组成;  4) 将原“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章节改为“电源系统类型及应用原则”,内容相应 变化;  5) 修改了“接地与防雷”一章的主要内容;  6) 删除了原标准“监控”章节内关于具体电源设备的监控内容的部分,只保留监控系 统的具体要求;  7) 将原标准的“进网电源设备系列和主要性能技术指标”修改为“电源设备主要技术 性能要求”,删除了已有行业标准的电源设备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变配电设备的参 考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3 总则  3.1 通信局(站)根据其重要性、规模大小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局站:国家级枢纽、容灾备份中心、省会级枢纽、长途通信楼、核心网局、互联网安全中心、 省级的 IDC 数据机房、网管计费中心、国际关口局。 二类局站:地市级枢纽、国家级传输干线站、地市级的 IDC 数据机房、卫星地球站、客服大楼。 三类局站:县级综合楼、省级传输干线站。 四类局站:末端接入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室内分布站等。 3.2 一、二类局站在建设初期应把外市电、变配电当作基础设施来建设,外市电的引入容量及变配 电、发电机组、电力电池室的面积预留应考虑终期负荷需求,变配电、发电机组的建设应考虑扩容 方便。 3.3 新建局(站)根据国家环保要求应进行电磁兼容环境评估。 3.4 通信局(站)应优先采用安全、节能的供电方式和电源设备;节能设备的应用不应以牺牲通信 设备的寿命和降低系统的安全为代价。 3.5 应建立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的监控和集中维护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少人或无人值守。 3.6 通信局(站)应有可靠的过压和雷击防护功能。各级通信局(站)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改建 和扩建的通信局(站),应根据规范的要求,对其接地与防雷设施加以完善,以确保通信的安全。 3.7 电源系统的配置应满足可靠性指标的要求。 4 外市电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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