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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343-2009 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附编制说明)
资料介绍
1.1 本规范从环境场地及装修、供配电源、温湿度控制、消防报警、安全监控、防雷接地等方面,规定了A、B、C三类信息机房应满足的基本技术参数和要求。A、B二类信息机房的建设要求主要包括环境场地装修、供配电源、温湿度控制、消防报警、安全监控、防雷接地等系统内容:C类信息机房的建设要求主要包括基本装修、供电系统、空气调节、消防设备、防雷接地等内容。
12本规范中明确指定某类信息机房的该条款只适应该类信息机房,凡没作特殊规定的,均适应于A、B、C 三类信息机房。
13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信息机房的设计和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1595
GB50062-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T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J 16-2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B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VT 300039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SVT 107X-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计算机信息系统
由计算机、网络及其相关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2 信息机房
承担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的数据中心和网络设备中心场地。
33 A、B.C类信息机房
代表不同技术参数标准的信息机房,其类别的具体定义是由本规范中的具体条款参数决定的,用户可根据信息机房的定位、用途、规模和重要性等条件,选择相应参数并决定机房类别(如:设计建设达到了A类规定的参数指标的机房就称A类信息机房)。一般来说,A、B类信息机房适应于安装有小型机系统、磁盘阵列、存储备份等高可靠性的设备及系统的机房,C类信息机房适应于安装有一般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分支设备的机房。
34 直流工作地
指计算机设备本身的逻辑参考地。
35 交流工作地
指在电力系统中,运行需要的接地(如中性点接地)。
36 安全保护地
指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等,由于绝缘被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电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设的接地。
37 防雷接地
指为防止雷击而设的接地。
机房位置与组成
4.1 机房位置选择
4.1.1 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稳定可靠,交通通信方便,自然环境清洁安静,并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和堆场等:
(2)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并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当无法避开强干扰源、强振源或为保障信息系统设备安全运行,可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
4.12 A、B类信息机房位置不宜选择在楼房的底层或顶层,选择的位置应方便综合布线施工。
42 机房结构组成
421 信息机房结构组成应按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的运行特点和具体要求确定,结合系统管理的实标情况进行选择。
422 信息机房的基本结构组成如下:
(1)主要工作间: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运行室(简称主机房):
(2)基本工作间:操作监控室、供配电源室、资料存档室
(3)第一类辅助间:空调系统室、终端间、备份介质存放室、仪器备件室、值班室;
(4)第二类辅助间:维修室、储藏室、灭火钢瓶室、软件工作室、硬件工作室;
(5)第三类辅助间:更衣室、休息室、盥洗室、上机准备室。
423 A 类信息机房应设置: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间、更衣室,其它可根据具体情况或需要选定。
424 B类信息机房应设置: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其它可根据具体情况或需要选定。
425 C类信息机房应设置:主机房,其它可根据具体情况或需要选定。
426 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Α=ΚΣSi El23,式中:
A——主机房使用面积(m)K——系数,取值为 5~7
Si——放置机柜外的设备或机柜的投影面积(mr)。置于机柜外的设备,计算该设备的投影面积:
置于机柜内的,只计算机柜的投影面积,但对于无强制冷措施的,每机柜中全部设备用电容量不得超过akw,超过aw容量以外的设备仍按设备投影面积计算。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 大小 |
QGDW_343-2009_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附编制说明).pdf | 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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