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星级:
  • 1
  • 2
  • 3
  • 4
  • 5

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更新时间:2025-10-26 18:15:11 大小:275K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消防控制室 下载积分:5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四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悬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筒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窒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之间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人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同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大小
GB_25506-2010_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pdf 275K

【关注B站账户领20积分】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上传资源 上传优质资源有赏金

  • 打赏
  • 30日榜单

推荐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