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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2638-1990 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更新时间:2024-04-07 20:52:47 大小:189K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微波超短波通信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距微波、超短波通信设备一定距离内职业暴露人员可得到安全保障的辐射强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微波、超短波通信设备工作时各工作位置值机操作人员所处环境和区域的辐射安全要求,

2引用标准GJB7微波辐射安全限值

3术语

3.1 微波

微波是指频率为300 MHz~300 GHz,相应波长为1 m~1 mm范围内的电磁波.

3.2 超短波

超短波是指频率为30~300 MHz,相应波长为10~1 m范围内的电磁波.

3.3 通信设备

信息发射、接收、转换、传输和显示的设备。

3.4 微波辐射

微波超短波通信设备通过各种途径向周围空间辐射出的微波能量称为微波辐射,

3.5 平均功率密度

微波入射到单位面积上的平均辐射功率,常用的计量单位为微瓦/厘米*或毫瓦/厘米*(uw/cm*或mW/cm).

3.6 每日剂量

单位面积上每日接受微波辐射的总量等于平均功率密度与暴露时间的乘积。常用单位为微瓦小时

/厘米*(uw·h/cm*)或毫瓦小时/厘米*(mw.h/cm.

3.7 脉冲波与连续波

在微波、超短波设备工作时,采用脉冲调制的微波信号简称为脉冲波,未被调制的连续振荡的微波信号简称为连续波.

3.8 连续暴露与间断暴露

微波、超短波通信设备的值机操作人员连续受到微波辐射称为连续暴露;若断续受到微波辐射称为间断暴露

3.9 暴露时间

值机操作人员处在微波辐射环境中的时间,常用计量单位为小时(h).

4 微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4.1 值机操作人员各工作位置微波辐射的容许平均功率密度的规定。

4.1.1 脉冲波

a.每日八小时连续暴露时。容许平均功率密度为25pW/cm2

b.短时间间断暴露或每日超过八小时暴露时,每日剂量不得超过 200μW·h/cm2。

c.在平均功率密度大于25 μW/cm2或每日剂量超过200 pw.h/cm3环境中暴露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戴微波护目镜,穿微波护身衣,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较高营养保证)。

d.容许暴露的平均功率密率上限为 2 mW/cm2。

4.1.2 连续波

a.每日八小时连续暴露时,容许平均功率密度为50 μW/cm2。

b.短时间间断暴露或每日超过八小时暴露时。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0μw·h/cm2。

在平均功率密度大于50 pW/cm2或每日剂量超过400 μw.h/cm2环境中暴露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戴微波护目镜、穿微波护身衣,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较高营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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