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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322-2012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更新时间:2025-08-24 18:06:11 大小:1M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灭火装置 下载积分:4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CECS322-2012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1.0.1为了合理使用干粉天火装置,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中单具干粉灭火装置充装量不超过10kg的干粉灭火装置的配置、安装、验收和维护管理。条文说些

1.03干粉灭火装置的配置、安装、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干粉灭火装置 powder fire extinguishing equipment能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由驱动介质驱动干粉灭火剂实施灭火的定型装置。

2.1.2防护区 protected area满足干粉灭火装置全淹没灭火应用条件的有限空间。

2.13全淹没灭火方式total flooding fire extinguishing way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内喷放一定质量的干粉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该防护区,扑救该防护区内初起火灾的灭火方式。

2.1.4局部应用灭火方式local application fire extinguishing wa向保护物体或设备直接喷放干粉灭火剂,扑救其初起火灾的灭火方式。

2.2符号

A--计算面积

c-灭火设计浓度

Cx-一单位面积设计用量:

m--单具灭火装置的充装量:

N--灭火装置的配置数量:

V一-防护区净容积V;--计算体积。

3.1.2当用于对某一空间进行全部保护时,应采用全淹没灭火方式,且宜采用超细干粉灭火剂:当用于保护空间内某一物体或设备时,宜采用局部应用灭火方式。干粉灭火装置不应用于经常有人停留或聚集的场所。3.13当用于保护同一防护区或同一被保护对象时,应选用同一类型和规格的灭火装置。

3.1.4当采用热引发器启动时,干粉灭火装置数量应为1具。3.15当同一防护区或防护对象采用两具及以上的干粉灭火装置保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感温元件启动时,干粉灭火装置总数不应超过6具,且应在1s内全部启动。2当采用电引发器启动时,灭火剂总用量不宜超过50kg,且应设自动联动启动系统,采用顺次启动时,各灭火装置启动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02s,且不应大于0.6s。总用时不应超过3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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