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1970.4-2009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 第4部分:不间断电源(UPS)系统
资料介绍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分为如下 10 个部分
一一第 部分 总则
一一第 部分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
一一第 部分 直流系统
一一第 部分 不间断电源 (UPS) 系统
一一第 部分:逆变系统
一一第 部分 发电机组系统
一一第 部分 防雷接地系统
一一第 部分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一一第 部分 光伏及风力发电系统
一一第 10 部分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本部分为《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的第 部分。本部分主要依据四厅1051 <通信局(站〉
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和 )1)!f l095-2008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 (UPS))) 的有关规定,参考了《中国电信
通信电源、空调维护规程》、《中国移动配套设备维护规程电源、空调部分》、《中国联通运行维护规程第
十八分册通信电源运行维护规程》和《中国铁通通信机房及线路区段的标准和要求》等规程。
本部分的附录 、附录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1 范围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
部分:不间断电源 CUPS) 系统
本部分规定了不间断电源-UPS 系统(以下简称四 系统)的使用条件、维护和现场验收项目、周期、
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通信局(站)中 UPS 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797.1-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自然环境条件温度和湿度
YD!T 1095-2 8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 (UPS)
YD 1363.3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 部分:前端智能设各协议
YD 1821-2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YD!T 1970.1-2009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第 部分 总则
YD!T 1970.10-2009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 10 部分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产晶类型
3.1.1
Type I
适用于GB 4797.1 的表 中规定的寒冷、寒温 、寒温 II 、暖温、干热 种气候类型区域的产品
类型。
3.1.2
11 Type 11
适用于GB 4797.1-2 的表 中规定的暖温、干热、亚湿热和湿热四种气候类型区域的产品类型。
3.2 工作方式 (Mode of operation)
3.2.1 正常工作方式 Normal mode of operation
在线式 UPS: 输入交流电压、频率和输出容量在允许范围内, UPS 的输出电压值、旁路功能、频率
与相位跟踪功能、电池充电功能均正常的工作方式。
互动式 UPS: 输入交流电压、频率在允许范围内,变换器对电池充电状态的工作方式。
后备式 UPS: 输入交流电压、频率在允许范围内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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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电池逆变工作方式 Stored ene mode of operation
输入交流电压或频率异常,逆变器或变换器工作在蓄电池供电状态。
3.2.3
旁路工作方式 Bypass mode of oper ion
UPS 通过旁路为负载供电。
使用条件
4.1 室内型 UPS 系统的环境条件
4.1.1 温度、湿度、洁净度及静电干扰等要求
应符合 YD. 1821-2008 的规定。
4.1.2 电池和主机放置要求
电池拒和主机放置应稳固,应有足够的通风和维护空间,周围无热源和磁性设备。
4.1.3 空气洁净要求
环境中应无明显灰尘,尤其是导电性质的粉屑(如金属粉、 物质、 物质、导电纤维、强电离物质等)。
4.1.4 电池架要求
UPS 系统宜使用开放式电池架,以利于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
4.2 室外型 UPS 系统的环境条件
4.2.1 环境温度
-400C~+450C;
100C~ +450C
4.2.2 环境湿度
型::';三9O%RH (不结露)
型::';三 95%RH (不结露〉。
4.2.3 工作环境
应无剧烈震动与冲击,无导电爆炸性尘埃,无明显的腐蚀性气体,并远离热源。
4.3 交流输入电气要求
4.3.1 额定电压
单相 220V;
三相 380V
4.3.2 额定频率
额定频率为 50Hz。
4.3.3 电压波动范围
交流输入电压的波动范围为其额定值的 85%~110%
单相范围 187V~242V;
三相范围 323V~418V
注:交流输入电压超出上述范围但不超过额定值的士25% 时, UPS系统可以带不超过50%额定容量的
负载:若负载大于50% 的额定容量或交流输入电压超出额定值的土25% 时, UPS系统转为蓄电池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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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频率波动范围
输入频率的波动范围为 50Hz:t2Hz。
4.3.5 输入电压波形失真度
输入电压波形失真度应不大于5%
4.3.6 负载要求
对于 n+l 并联冗余系统,系统输出端的最大负载应不超过四 容量 XnX80%
4.3.7 监控要求
如具备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应通过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对 UPS 系统输入电压、输入电流、
各相输出电压、各相输出电流、告警信息等进行监测:如测量值出现明显变化,应记录新增负载的大小、
种类和位置,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分析原因。
UPS 的各项参数设置信息应全面记录、妥善保存并及时更新。
4.3.8 操作指南
UPS系统现场应放置操作指南,指导现场操作。
维护项目与要求
5.1 基本项目与要求
巡视系统时需要经常检查下列项目,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UPS 的工作状态指示应正常:
-UPS 内部元器件的外观应无异常:
-UPS 、蓄电池及配电部分引线及端子应接触良好、无锈蚀,馈电母线、电缆及软连接头等应连接
可靠,导线应无破损、布线整齐。
5.2 UPS 的维护项目与要求
5.2.1 UPS 和机房保洁
UPS和机房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洁UPS 的表面、散热风口、风扇及过滤网等。
5.2.2 UPS 风扇维护
UPS风扇应工作正常、通风顺畅,输出处无明显的高温:过滤网或通风栅格及进出风口应无堵塞、无
杂音。
5.2.3 检查直流熔器和蓄电池连接条的压降或温升
蓄电池放电时,检查直流熔断器和蓄电池连接条的压降或温升,应无异常变化。
5.2.4 定期检测元器件及部件的温升
定期测量7.6节所要求测量的元器件和部件的温升,应符合7.6节规定的要求且无异常变化。
5.2.5 参数测量
定期测量UPS 的输入线电压、输入相电压、输入频率、输入电流谐波成分、输入功率因数、效率、输
出相电压、输出频率、输出火线一零钱波形、蓄电池的充电电流等参数,应符合相关要求。
5.2.6 系统的接地
应牢靠。
5.2.7 定期检查面板仪表的显示值与实际值的误差
应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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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定期检查负载均分性能
对于并联元余系统,应定期检查负载均分性能。
5.3 蓄电池的维护项目与要求
蓄电池的维护项目、周期、指标应符合YD 1970.10-2009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第
10部分: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规定。
5.4 现场验收项目与要求
5.4.1 基本要求
装机后正式带载前,容量大于20kVA的在线式UPS系统应带满载进行验收:有条件时, UPS系统在发
电机组供电时带满载运行,工作应正常。按照附录 的表格记录UPS系统的各项配置参数,下列项目应检
测合格并记录存档。
5.4.2 前后级配电开关
前后级配电开关容量的额定值或整定值、功能等应满足负载的正常要求。
5.4.3 交、直流配电线路
输入/输出线径应符合标准、接法正确且标识清楚。
5.4.4 外观与结构
UPS机箱镀层应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表面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
号应清晰、正确、整齐。
5.4.5 电气性能
UPS 的输入功率因数、输入电流谐波成分、频率跟踪范围、输出电压稳压精度、输出频率、输出电
压不平衡度、动态电压瞬变范围、效率、过载能力、音频噪声、并机负载电流不均衡度、绝缘电阻等应
符合而厅1095-2 的规定。
5.4.6 显示误差
面板显示应正常,电压、电流等显示值与实际值的误差不超过 5%
.4 .7 保护与告警功能
当模拟下列故障时, UPS 应能保护并发出声光告警:
一一由市电故障(交流输入中断、过压、欠压、缺相、交流输入频率超限等);
一一直流输入过压、欠压故障:
一一输出过压、欠压故障,输出短路故障,输出过载(过流)故障:
一一整流器、逆变器故障,风扇故障,旁路供电。
5.4.8 遥测、遥信性能
UPS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UPS 应具有 RS232 RS4221485 USB 接口抑或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
一一通信协议应符合 1363.3 的要求:
一一远程监控显示状态应正常(主要包括各种参数显示的准确性、实时性以及时钟校准能力等〉。
5.4.9 蓄电池管理功能
UPS 系统应具有下列蓄电池管理功能:
一一电池克电过程能自动根据转换条件实现均充、浮充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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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电池克电具有电压的温度补偿功能:
一一放电管理 可以设定就电的终止电压。
5.4.10 市电电池转换
市电电池转换供电时,输出电压波形应无劣化、跳变,且转换时间应符合 YD,厅 1095-2 的要求。
5.4.11 旁路逆变转换
UPS 旁路逆变转换时,输出电压波形应无明显变化,且转换时间应符合 YD. 1095-2008 的要求。
5.4.12 旁路工作
UPS 在静态旁路工作状态、维修旁路工作状态和状态切换时, UPS 输出电压波形应无明显变化。
5.4.13 井机工作
并机负载电流不均衡度应ζ5%
任意一台或多台 UPS 撤出和投入系统时,输出电压波形应无明显变化。
市电停电和恢复供电时, UPS 输出电压波形应无明显变化。
市电供电和油机供电转换时, UPS 输出电压波形应无明显变化, UPS 的频率跟踪速度应符合 YDrr
1ω5-2 的要求。
5.5 注意事项
设备及蓄电池的维护应由专业或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注意高压触电危险。
UPS 设备及配电屏、蓄电池组的维护通道应铺设绝缘胶垫。
部分文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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