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263-2010 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
资料介绍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日本 JIS G3192—2008《热轧型钢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 GB/T 11263-2005《热轧 H 型钢和剖分T型钢》.
本标准与 GB/T 11263-200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H450×150,H475×150,H500×150,H625×200四个系列型号和 H300× 200 系列的H298×201×9×14 规格。
增加HP系列及厚度尺寸要求。
调整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参数等数值。
H 型钢的尺寸、外形允许偏差中新增翼缘弯曲和翼缘腿端外缘钝化要求。
取消了原附录 A 热轧 H型钢常用钢种牌号及力学性能,附录A改为 H 型钢和剖分T 型钢的缺陷焊补补充细则。
附录 B中更新了新增加的工字钢与H型钢型号及截面特性参数对比。
增加了附录 C 超厚超重 H 型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
本标准与 JIS G3192—2008 相比主要差异为:按宽翼缘、中翼缘、窄翼缘、薄壁将 H 型钢分为四个类别。
增加薄壁类 19 个型号,增加H450×150,H475×150,H500×150,H550×200,H550×300,H625× 200,H650×300
H750×300,H850×300及H1000×300等十个系列型号和其他19个规格。
增加部分剖分 T 型钢型号系列。
表 3 中,厚度 增加“小于 5 mm”一栏,其允许偏差士0.5 mm;厚度 z增加“小于 5 mm”一栏,其允许偏差士0.7 mm;新增翼缘腿端外缘钝化要求。
增加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的规定。
取消原附录A,增加附录AH型钢和剖分T型钢的缺陷焊补细则。
增加附录 C,协议性超厚超重 H 型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H型钢和由热轧H型钢剖分的T型钢的订货内容、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 H 型钢(以下简称 H 型钢)和由热轧 H 型钢剖分的 T 型钢。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10,ISO 6892-1;
2009,MOD)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锺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ISO 148-1:2006,MOD)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1999,eqvISO 7438:1985(E))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 712 船体用结构钢
GB/T 714 桥梁用结构钢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2008,eqv ISO 377:
1997)
GB/T 4171 耐候性结构钢
GB/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1998,IDT)
订货内容
3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下列技术内容:
a)产品名称及种类;b)牌号;c)本标准号;d)规格;
5.2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2.1 H 型钢和剖分T型钢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表3或表4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H型钢和剖分 T 型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也可执行供需双方协议规定。
5.2.2 H型钢和剖分T型钢的切断面上不应有大于8mm的毛刺。
5.2.3 H 型钢和剖分T型钢不应有明显的扭转。
5.3 重量及允许偏差
5.3.1 H型钢和剖分T型钢应按理论重量交货(理论重量按密度为7.85 g/em2计算).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按实际重量交货。
5.3.2H型钢和剖分T型钢交货重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允许偏差的计算方法为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之差除以理论重量,以百分率表示。
5.4 规格表示方法
H 型钢:H 与高度 H 值×宽度 B 值×腹板厚度 t值×翼缘厚度 t 值。
如:H596×199×10×15剖分T型钢:T 与高度 h值×宽度 B 值×腹板厚度t值×翼缘厚度 t 值。
如:T207×405×18×28
6.1交货状态
H 型钢以热轧状态交货,剖分 T 型钢由热轧 H 型钢剖分而成。
6.2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2.1 H型钢和剖分T型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 700,GB 712,GB/T714、GB/T 1591 或 GB/T 4171 的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他牌号和化学成分供货。
6.2.2 H 型钢和剖分T 型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6.3 力学性能
H 型钢和剖分T 型钢的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 700,GB 712,GB/T 714、GB/T 1591 或 GB/T 4171的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他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指标供货。
6.4 表面质量
6.4.1 H型钢和剖分T型钢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夹杂。局部细小的裂纹、凹坑、凸起、麻点及刮痕等缺陷允许存在,但不应超出厚度尺寸允许偏差。
6.4.2 H型钢和剖分T型钢表面的缺陷,允许用铲除、砂轮等机械方法修磨清理,并允许对缺陷进行焊补,焊补和焊补质量检验部分条款可参考附录 A 执行。清理、焊补应分别按 6.4.2.1 和 6.4.2.2执行。
6.4.2.1 清理
a)H型钢和剖分T型钢清理后,截面尺寸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也可根据不同的用途放寬此限制
b)清理处与原轧制表面的交界面应圆滑无棱角。清理宽度不应小于清理深度的 5 倍。
c)清理后如果清理处深度不超过规定的尺寸公差范围时,可不经焊补直接交货。
6.4.2.2 焊补
如果缺陷经清理后,清理部位的尺寸超过允许负偏差,则可以对缺陷清理的部位进行金属焊补,但应符合下述条件:
a)H 型钢和剖分T型钢的表面缺陷在焊补前应采取铲除或砂轮打磨等机械方法完全除净,然后进行堆焊修补.缺陷清理部位焊补后必须进行修磨,并保持与原轧制面一致;b)焊补前所去除的缺陷部分深度,必须小于被清理面厚度的30%
e)焊补总面积必须小于H型钢或剖分T型钢总表面积的2%,每个焊补处的最大面积必须小于A.1 焊补
A.1.1 焊补前焊条必须烘干,预热温度一般为 350℃,时间为1 h;焊补时用短弧操作,以窄焊道为宜,焊补电流按中限控制,在焊补过程中基体金属应保持干燥。推荐采用低氢焊条。
A.1.2 对于屈服强度等级小于Q345 的产品,焊补过程及焊后在静止的空气中冷却。
A.1.4 对于 Q345Cb强度等级以及具有耐火、耐候等特殊性能要求的产品,当焊补的作业环境温度45 ℃时应增加焊前预热和焊后缓冷措施,焊前在焊补处周围 100 mm范围内预热到150 ℃以上,焊接应当平滑,美现,不得有表面裂终、咬造、肉眼可见的气孔
夹渣等缺陷。如仍存在表面缺陷需将缺陷仔细清理干净再重新焊补。
A.2.2 可用钢直尽等测量工具检查焊补表面的平顺程度,焊补处应与轧制表面相平齐。焊缝和焊波清理后应保证与顺轧制表面同一高度。
A.2.3 焊补处及热影响区应经磁粉探伤法检验,且须在焊补超过48h 后方可进行,不得有残留细微裂纹。若有残留细微裂纹应仔细清理干净再重新焊补。
A.2.4 焊补处同一高位返修次数不得超过 2 次。
A.2.5 每一焊补处应作作细的记录,内容一般包括:需焊补的产品钢种牌号、规格、批号;表面缺陷的类型和部位;是否采取预热、缓险措施;焊条的牌号和规格;焊补后的质量检查;焊补操作者和检查人员的姓名(签名);焊补日期等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
大小 |
GBT_11263-2010_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pdf |
9M |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