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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698.34-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3-4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公变

更新时间:2023-09-16 19:30:04 大小:726K 上传用户:xuzhen1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电能信息采集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DLT698.34-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3-4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公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 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6 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 [2006]1093号)的安排,对DLT698-199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进行修订。由于原 DL/T 698--199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只是解决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后大量低压用户的电能量采集,已经不适应当前电力生产经营管理和电力营销技术的发展,为适应当前电力营销信息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和发展,修订的标准扩展为电力系统各类终端侧电能实时信息的采集与管理系统。 本次修订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别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并按部分标准进行编写;系统构成(4.1 条)修订为 DL/T 698 的第 1 部分:总则,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的结构和总体要求 主站功能(5.1.1条)修订为DLT 698的第2部分;主站技术规范: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在 DL/T 698 的第 3-1 部分(通用要求)和第 3-5部分(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叙述; -增加厂站采集终端、专变采集终端和公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DLT 698 的第 3-2 部分、第 3-3部分和第3-4 部分);增加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DLT698的第4-1部分)和集中器下行通信协议(DLT 698的第 4-2 部分). 本标准分为下列 9个部分: -DL/T 698.1《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1 部分:总则》: DL/T 698.2《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2部分:主站技术规范》; -DT 598.31《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一通用要求》: DLT 698.32《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2 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一厂站采集终端特殊要求》;DLT 698.33《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3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一专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34《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3-4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一公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35《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3-5 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DL/T 698.41《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1 部分:通信协议一主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DLT 698.42《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2 部分:通信协议一集中器下行通信》. 本部分是DL/T 698《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的第6部分。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698-1999,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范围 本部分在DLT 698.31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用技术要求基础上,规定了公变采集终端的特殊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公变采集终端的制造、检验、使用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LT 698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面,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DL/T 597-1996 低压无功补偿器订货条件 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 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用要求 DLT 698.3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1 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一通DLIT 698.35-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5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一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公变采焦終端 electrical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terminal of common transformer公变采集终端是公用配电变压器综合监测终端,实现公变侧电能信息采集,包括电能量数据采集,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运行状态监测,供电电能质量监测,并对采集的数据实现管理和远程传输,同时还可以集成计量、台区电压考核等功能。 4技术要求 4.1 气候环境条件 公变采集终端正常运行气候环境条件应达到DL/T 698.31-2010中4.2条的C2、C3或CX级。 4.2 工作电源 公变采集终端通常使用单相交流工作电源,当终端具备测量公变低压侧电压的电压测量回路时,该三相四线交流电压可同时作为终端的工作电源。 额定工作电压为 AC220V,允许偏差-20%~+30%. 工作电源其他要求应满足DLT 698.31-2010的4.4条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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