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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GJ159.2-2001 电力勘测设计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29 09:35:39 大小:442K 上传用户:xuzhen1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电力勘测 下载积分:3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本制度规定了电力勘测设计过程中的主要生产岗位的职责,未列出的岗位 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本制度不涉及非生产部门的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勘测设计行业的各有关单位。 由于各院组织机构不同,有的院勘测部门为独立经营体制;设计部门也有专业 处室和综合处室两种形式,本制度按专业处(室)的形式编写,当按综合处(室) 或其它方式建制时,设总和主任工程师等的职责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 总 则 2.0.1 为了加强电力勘测设计管理和明确电力勘测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在勘测、设 计、科研和标准化等生产岗位上的职责,根据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本 制度。 2.0.2 各岗位人员应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1 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什、政策、上级规定和现行有关标准,遵守 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利益; 2 工作应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整体观念,上下协同,密切配 合,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不断创造出新水平; 3 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增强责任心和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4 各级都有责任完成上级下达和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5 增强质量意识,各级岗位人员都负有质量职责。 2.0.3 本制度按岗位划分。当一人兼管两个岗位时应兼负两种职责;当一个岗位 多人管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各自分工;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各人对分管的工作 负责。但每一部门都应由一人主管,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2.0.4 各院机构不同,每个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对应的职责。 2.0.5 除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外,尚应执行各院现行有关规定。 3 院级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3.1 院长 3.1.1 院长对全院的生产、经营、技术和质量管理全面负责。 3.1.2 领导制定本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本届任期目标,并组织实施。 3.1.3 努力开拓业务,领导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 息业务建设年(季)度计划。掌握生产全局,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生产调度。组织全 院力量全面完成计划和合同规定的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业务建设等任 务。 3.1.4 推进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领导建立、健全并审批颁发或废止本院重要 规章制度,检查执行情况,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1.5 建立和完善本院技术经济责任制,严格履行合同,定期进行考核和奖罚, 不断提高勘测设计质量和企业经营效益。 3.1.6 主持院务会议,研究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 3.1.7 主持制订院的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审定教育培训规划、计划。 3.1.8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院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听取意见。 3.1.9 院长是最高管理者,负责制定质量方针、批准和发布质量目标和质量手册 等。 3.1.10 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主持管理评审;使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9000族标准的要求。 3.1.11 委任管理者代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1.12 确定院组织结构,明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3.1.13 确定和配备充足的质量体系运行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 设施资源、环境资源、财务资源。 3.1.14 审定和签署有关技术文件。 3.2 总工程师 3.2.1 总工程师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工程和科技项目的技术和质量负责,领导院 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的开发工作。 3.2.2 主管全院技术业务工作,主持编制、审查并实施全院科技发展长远规划和 科研、标准化、信息、业务建设年(季)度计划。审查院的工程项目计划。 3.2.3 批准工程和科技项目的技术方案、设备选型、第一次采用的新技术、企业 技术标准、工程设计计划和质量计划。 3.2.4 根据勘测设计成品校审规定,审定和签署有关技术文件。 3.2.5 审批不合格品/不合格项分析报告、院质量分析报告。 3.2.6 主持技术会议,决定勘测、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审定专业分工,责成 有关单位制定并批准实施院内技术规定。 3.2.7 贯彻院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 理工作,加强对工程勘测设计全过程的管理。抓好勘测设计各阶段的方案优化,做 好投资控制,搞好限额设计。 3.2.8 领导技术信息和技术档案工作,掌握国内外电力勘测设计动态和重大技术 质量信息,推动全院的学术活动。 3.2.9 领导组织评审优秀的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业务建设和技术革 新、合理化建议。 3.2.10 领导和负责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 4 生产管理处(室)人员职责 4.1 技术质量管理处《部)处长 4. 1.1 在院长和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院的 质量管理工作。 4.1.2 负责组织建立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4.1.3 协助管理评审的有关工作。 4.1.4 负责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4.1.5 负责组织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4.1.6 负责组织编制和贯彻院年(季)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编制科研、标准化、 信息、业务建设年(季)度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1.7 负责审查各处上报的年(季)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4.1.8 组织质量管理考核和奖罚。 4.1.9 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和质量意识教育工作。 4.1.10 及时了解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做好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针对质量管 理工作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向院长和管理者代表汇报工作。传达和贯 彻上级指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向上级呈报材料。 4.1.11 负责全院 QC小组管理工作,组织召开院 QC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负责 优秀QC小组的评选和奖励工作,组织向上级申报优秀QC小组材料。 4.1.12 负责在生产和辅助生产部门中抓好质量管理,检查各部门年(季)度质 量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勘测设计成品质量和过程能力进行抽查和考 核。 4.1.13 组织本处有关人员掌握全院工程质量情况,参与工程项目的重要质量活 动,检查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创优措施的执行情况。 4.1.14 定期对勘测设计质量进行分析,提出质量分析报告,拟定对策措施,经 院主管批准后组织有关部门落实。 4.1.15 有重点地参加设计评审会和工程回访。 4.1.16 在院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领导生产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 4.1.17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和及时反映各生 产处执行情况。 4.1.18 组织制订和贯彻院内技术管理制度,组织调查专业间分工和生产与辅助 生产部门间的业务配合的情况以及有关技术管理的统一和归口工作,向总工提出协 调建议。 4.1.19 参加编制全院技术发展和技术人员培训规划。 4.1.20 对科研、标准化、信息、业务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归口管理项目 费用。 4.1.21 审查科研、标准化、信息、业务建设项目,定期分析全院技术水平,针 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1.22组织开展学术活动,交流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了解国内外电力 勘测设计技术信息和动态,提出学习安排。了解生产处业务学习计划和执行情况,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技术业务考核工作。 4.1.23 负责技术转让和专利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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