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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3543-1992 数字通信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更新时间:2024-04-09 21:18:28 大小:754K 上传用户:xuzhen1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数字通信设备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通信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试验顺序、单项试验的严酷度等级和常用单项环境试验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通信和数据通信的环境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宇航用的数字和数据通信设备的环境试验。

2通用要求

2.1 标准大气条件

2.1.1 试验的正常大气条件《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气压,试验场地的气压,

2.1.2 仲裁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温度:23±2℃;相对湿度145%~55%;气压,86~106 kPa,

2.1.3 恢复条件

温湿度条件的综合必须不使试验样品表面在试验样品转送到测量室内时出现凝露。

受控恢复条件如下:

温度:实际试验室温度土1℃,但要保持在 15~35℃范围内;相对湿度;73%~77%;气压;86~106 kPa

2.1.4 催干用的标准条件

温度:55±2℃;相对湿度<20%;气压,88~106 kPa

2.2 试验条件的容差

若无其他规定,试验条件的容差如下:

温度:试验样品附近温度测量系统的温度应在试验温度的±2℃以内,其温度梯度不超过1℃/m,或总的温差为2.2℃(试验样品不工作)

相对湿度;湿度传感器附近空气的相对湿度应在被测值的±5%以内;气压:±5%;

振幅;正弦振动 ±10%;频率:土2%,低于 25 Hz为±0.5 Hzy加速度:±10%.

其他未规定的容差由本标准中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

2.3 仪器仪表和测试装置的精度

用于控制或监测试验参数的仪器仪表和测试装置的精度在试验前必须检验,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或计量部门的检定规程,其误差不应低于试验条件容差的三分之一,当此精度与本标准中任一试验方法中的规定不一致时,以试验方法规定为准

2.4 试验温度的稳定

2.4.1 在试验样品处于工作状态下,若无其他规定,当试验样品中热容量最大的部件每小时温度变化不大于2℃时,则认为该试验样品达到了温度稳定

2.4.2 在试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下,若无其他规定,当试验样品中热容量最大的部件的温度与规定的温度相差在2℃之内时,则认为该试验样品达到了温度稳定。结构件或无源件通常不用考虑温度稳定

为了缩短达到温度稳定的时间,试验箱(室)内的空气温度可以允许在 1h 内调到超过试验规定终点温度 5℃,但不能因箱《室》温超过规定温度而影响试验样品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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