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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16-200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 的规程

更新时间:2024-03-18 22:41:43 大小:643K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

[2005]739 号)的安排,对 DL516-1993《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的修订。

随着我国电网调度自动化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DL516-1993中多处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以指导新时期全国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本次修订充分考虑了电网调度自动化相关技术的发展和电力市场运营等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广泛征求了全国调度系统、发电企业、运行和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与DL 516-1993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变化:

对子站的主要设备和主站的主要系统进行了补充

职责分工一章改为运行管理职责,并对相关机构的职责进行了合并;新增了厂站信息参数管理的内容;新增了 AGC 运行管理的内容;新增了 EMS应用软件功能应用要求。

为了与正在修订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相适应,将本标准名称改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本标准重点对其通用部分进行了规定。一些新建成的系统,如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系统等,由于只在部分单位投运,缺少运行经验,因此,本规程未对其提出更详细的要求。为保证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新增应用功能的正常运行,各主管单位可结合本网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规程(规定)。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 516-1993.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及其设备的运行管理、检验管理、技术管理,规定了各级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数据传输通道的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各调度、运行、维护、设计、制造、建设单位及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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