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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080-1997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范
资料介绍
DLT5080-1997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范
SDJS8—84《水电厂通信设计技术规定》自 1984 年颁发试行以来,随着我国水利电力
事业的飞速发展,通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通信手段的多样
化,提高了通信网的可靠性、稳定性,通信设计的内容越来越多,要求也相应提高,原规定
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要求。为使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做
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地传递各种信息,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
的综合效益,特修编原规定,并改名为《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本规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的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选择,水电厂、梯级水电厂及水电厂群
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信、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的设计技术要求和规定;包括水利水电工
程所采用的各种通信方式,如电力线载波、微波、卫星、光纤及移动通信及通信专用电源的
技术规定;包括在通信设计中有关综合网络、设备布置、房屋建筑、防雷接地及测试仪器仪
表的配置等方面的技术规定和要求。
本规程与原规定相比较,取消了原规定中的“明线载波通信”、“无线电通信”、“音频线
路网络通信”及“水电厂专用有线通信”等共四章;新增加了“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选择”、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地球站”、“移动通信”、“综合通信网
络”及“光纤通信”等共七章;在保留原规定的十章中其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增删和修改,并
重新进行了编排。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归口。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2789—81 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网络接口基本技术要求
GB3376—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带内单频脉冲线路信号方式
GB3377—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多频记发器信号方式
GB3378—82 电话自动交换网用户信号方式
GB3379—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
GB3380—82 电话自动交换网铃流和信号音
GB3384—82 模拟载波通信系统网路接口参数
GB3971.2—83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
GB4110—83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
GB4824.1~4824.2—84 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允许值
GB6282—86 25~1000MHz 陆地移动通信网通过用户线接入公用通信网的接口参数
GB6679—86 2048kbit/s 30 路脉冲调制复用设备技术要求
GB7611—87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络数字接口参数
GB13167—91 长途光缆通信系统进网要求
GB/T13996—92 光缆数字线路系统技术规范
GB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定
GBJ7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CECS09—89 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
DL5025—93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DL/T5051—1996 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
GYJ41—80 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
GF005—94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接入公用电话自动交换网的接口技术要求
SDGJ75—86 电力线载波通道设计技术规定
SDJ278—90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Z006—92 移动电话网路技术体制(试行)
TZ009—92 无线电寻呼网技术体制
XT004—94 无线集群系统技术要求
YDJ24—88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J1—89 邮电部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
YDJ21—89 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343—90 点对多点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网要求
YD2001—92 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YD2007—93 公用移动电话工程设计规范
ISO/IEC 11801:1995 客户建筑物电缆通用敷设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y generic
cabling customer premies)
3 总 则
3.0.1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设计中应采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鉴定合格的设备不得选用。
3.0.2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应考虑远、近期结合,并与所在系统的发展规划相适应。3.0.3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应满足与系统调度部门、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工程之间各
类信息传输的需要。
4 通信组成和通信方式选择
4.1 通 信 组 成
4.1.1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应包括水电厂厂内通信、系统通信、对外通信、防汛通信、水情自
动测报系统通信、梯级水电厂及水电厂群的集中调度和集中管理通信及施工通信。
a)水电厂厂内通信可包括:
1)厂内生产调度通信;
2)厂内生产管理通信;
3)厂内、厂区及生活区综合通信线路网络;
4)厂内其他信息传输通信。
b)系统通信可包括:
1)至主管部门、调度部门之间的生产管理和生产调度通信及系统调度自动化数据通信;
2)水电厂至出线对端变电所(站)或升压站之间的通信。
c)对外通信可包括:
1)至当地电信局(所)之间的中继联络通信;
2)与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通信。
d)防汛通信可包括: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通信;
2)防汛指挥通信;
3)抗洪抢险通信。
e)施工通信可包括:
1)工地内部的通信;
2)工地对外的通信。
4.2 通 信 方 式 选 择
4.2.1 通信方式的选择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所选通信方式应保证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迅速、
准确、安全、可靠地传递各种信息。
4.2.2 通信方式应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所在系统的通信现状和发展规划选择确定。
4.2.3 通信方式可选择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方式。
a)有线通信方式可包括:
1)电缆通信;
2)电力线载波通信;
3)光纤通信。
b)无线通信方式可包括:
1)微波通信;
2)卫星通信;
3)短波及超短波通信;
4)移动通信。
4.2.4 在选用无线通信方式及设备时,其工作频带和使用频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颁发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要求,并必须经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批准。
4.2.5 系统通信及梯级水电厂和水电厂群的集中调度、集中管理通信应优先选用数字微波、
光纤和电力线载波通信;重要的大中型水电厂,其系统调度通信应具有两种独立的通信通道。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 大小 |
DLT5080-1997_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范.pdf | 333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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