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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1012-2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土地覆盖图
资料介绍
CHT1012-2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土地覆盖图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土地覆盖图的分类、产品标记、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化测绘生产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中土地覆盖图产品的生产、质量评定及产品分发,同时可供用户参考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8315-2001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GB/T 13989—199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7798-1999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8316—2001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3 产品描述
土地覆盖图是通过航空影像或卫星遥感影像提取的、表示地表覆盖物分布情况的、经过正射纠正的一种数字地图数据形式,其数据格式有矢量形式和栅格形式两种。
4产品分类
4.1 分类
土地覆盖图按其数据格式进行分类,分类及代码见表1。
5技术指标
5.1 基本内容
土地覆盖图的内容应包括表示地面上覆盖物分布状况的面状要素和线状要素及其相应的属性。土地覆盖图采用的土地覆盖分类体系见表2.
5.2 空间定位参考系
空间定位参考系按GB/T 18315-2001的规定执行
5.3 分辨率
分辨率为 4mm2,即地面分辨率(表示地面土地覆盖类别的最小面积)在:1:10000 为 400m2,
1:50 000为 10 000 m.
5.4 精度
5.4.1 平面精度
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按 GB/T 18315—2001 的规定执行,中误差的两倍为其最大误差限。
5.4.2 属性精度
居民地的属性精度不得低于90%,水系的属性精度不得低于90%,其他地物的属性精度不得低于85%.
5.4.3 接边精度
矢量形式的土地覆盖图相邻图幅接边中误差最大为 0.5 mm,最大误差限为 1 mm。栅格形式的土地覆盖图可以不接边。
5.5 土地覆盖数据分层规定
矢量形式的土地覆盖数据在获取时可分 3 层进行,具体规定见表 3。栅格形式的土地覆盖数据可以不分层。
技术要求
6.1 数据源
数据源可为卫星影像或航空影像。卫星影像为地面分辨率大于或等于30 m 假彩色合成影像,航空影像以正射影像图为宜。
数据源必须具有现势性、易判读性,卫星影像或航空影像的获取日期距土地覆盖图生产日期一般不得超过2年,最多不得超过 3年。
6.2 元数据
产品应包含元数据,元数据内容及填写规则参照CH/T 1007-2001的规定执行
6.3 完整性
a.主要的或大面积地物不应遗漏,其中,图上大于或等于4mm'的面状地物必须提取,宽度大于或等于1.5 mm的地物如河流、公路等应提取为面状,宽度为0.5 mm~1.5 mm的河流、铁路、公路等线状要素应单线绘出.
b.镇及镇以上居民地不应遗漏。
c.干早区大的水库、坑塘不应遗漏。
d.其他地物遗漏率不得超过 1%.
6.4 逻辑一致性
a.面状要素边界应封闭,每个面状要素属性值应惟一。
b.相邻地物的地类界应惟一。
c.当相邻地物的属性值一致时,应合并为一个面状要素。
7 产品包装
土地覆盖图产品由数据集、元数据等内容构成,以光盘为主要存贮介质,可以使用磁带、磁盘等。外包装上需要包括商标、产品标记、生产单位、生产时间、版次/年份、价格等内容。
8 产品检测方法
土地覆盖图产品的检测方法参照 GB/T 18316—2001 执行。
9 产品检验规则(质量评定程序)土地覆盖图产品的质量评定参照GB/T 18316-2001执行。
10 分发格式
土地覆盖图产品的分发格式参照 GB/T 17798-1999执行保密
土地覆盖图产品生产、发行和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 大小 |
CHT1012-2005_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_土地覆盖图.pdf | 226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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