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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更新时间:2023-10-25 07:56:00 大小:479K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蓄电池电动汽车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他(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标称电压单体1. 2V和模块n x l. 2V(n为蓄电池数量,n,5)的密封 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 11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eqv IEC 60050(482), 2003)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 1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 能A型蓄电池 high energy density battery 以高能量密度为特点,主要用于高能量输出的蓄电池。 3.1.2 功率型蓄电池 high power density battery 以高功率密度为特点,主要用于瞬间高功率输出、输人的蓄电池。 3.1.3 扫频循环 sweep cycle 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往返扫描一次,例如:IOH:一55 Hz一IOHzo 3.2 符号 C ,- 3h率额定容量(A-h)。 入— 3h率放电电流,其数值等于几/3(A) o 4 分类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可分为方形和圆柱形两种。 QC/T 744-2006 5 要求 5.1 单体蓄电池 5.1.1 外观 蓄电池按6.2.1检验时,外壳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平整、干燥、无碱痕、无污物,且标志清晰、 正确 5.1.2 极性 蓄电池按 6.2.2检验时,蓄电池极性应与标志的极性符号一致。 5.1.3 外形尺寸及质量 蓄电池外形尺寸、质量应符合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条件。 5.1.4 20℃放电性能 蓄电池按6.2.5检验时,在20`C t5℃条件下,放电容量应不低于表 1的规定值。同时容量不应 高于企业提供的额定值的110% o 表1 20℃放电性能 恒流放电电流,A 终止电压,V 放电容量 1几(能量型蓄电池) 1.0 100% 31(功率型蓄电池) 1.0 95 5.1.5 一20℃放电性能 蓄电池按6.2.6试验时,在一20℃土2℃条件下,放电容量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值。 表2 -20℃低温放电性能 恒流放电电流,A 终止电压,V 放电容量 113(能量型蓄电池) 1.0 90% 313(功率型蓄电池) 1.0 85 5.1.6 55℃放电性能 蓄电池按6.2.7试验时,在5590 t2℃条件下,放电容量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值。 表3 55℃放电性能 IA流放电电流,A 终止电压 ,V 放电容量 113(能量型蓄电池) 1.0 95 313(功率型蓄电池) 1.0 90% 5. 1.7 20℃倍率放电性能 对于能量型蓄电池按6.2.8.1试验时,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80%, 对于功率型蓄电池按6.2.8.2试验时,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60% o 5.1.8 常温与高温荷电保持能力 蓄电池按6.2.9试验时,其常温荷电保持率应不低于额定值的80%;高温荷电保持率应不低于 额定值的60%。 5.1.9 安全性 a) 蓄电池按6.2.10.1进行短路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b) 蓄电池按6.2.10.2进行过放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c) 蓄电池按6.2.10.3进行过充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d) 蓄电池按6.2.10.4进行跌落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d) 蓄电池按6.2. 10.5进行加热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f) 蓄电池按6.2.10.6进行针刺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B) 蓄电池按6.2.10.7进行挤压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5.1.10 循环寿命 蓄电池按6.2.11试验时,循环寿命500次后其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0%,试验期间不得漏 液。 5. 1.11 储存 蓄电池按6.2.12试验时,恢复后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0% 5.2 蓄电池模块 5.2.1 外观 蓄电池模块按6.3.1检验时,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平整干燥、无外伤,且排列整齐、连接 可靠、标志清晰等。 5.2.2 极性 蓄电池模块按6.3.2检验时,蓄电池极性应与标志的极性符号一致。 5.2.3 外形尺寸及质量 蓄电池模块外形尺寸、质量应符合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条件。 5.2.4 20℃放电性能 要求每个模块由5只或以上单体蓄电池串联组成。蓄电池模块按6.3.5试验时,其放电容量不 低于额定值。 5.2.5 简单模拟工况 要求每个模块由5只或以上单体蓄电池串联组成。蓄电池模块按6.3.6试验时,承受脉冲数不 低于 4个。 此项目只用作数据积累,并根据数据进行蓄电池模块的一致性分析。蓄电池模块的一致性分析 方法见附录Ao 5.2.6 耐振动性 要求每个模块由5只或以上单体蓄电池串联组成。蓄电池模块按6.3.7试验时,不允许出现放 电电流锐变、电压异常、蓄电池壳变形、电解液溢出等现象,并保持连接可靠、结构完好,不允许装机 松动。 5.2.7 安全性 要求每个模块由5只或以上单体蓄电池串联组成。 a) 蓄电池模块按6.3.8.1进行过放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b) 蓄电池模块按6.3.8.2进行过充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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