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星级:
  • 1
  • 2
  • 3
  • 4
  • 5

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更新时间:2024-04-18 20:28:45 大小:5M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火力发电厂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一第 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 3 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出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 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一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一第 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 613 条一第 659 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 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程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本部外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建的常规岛部分)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大小
DL5009.1-2002_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pdf 5M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上传资源 上传优质资源有赏金

  • 打赏
  • 30日榜单

推荐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