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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3145.96-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 劳动安全卫生 第96部分 地面气瓶安全

更新时间:2023-12-16 07:06:59 大小:251K 上传用户:xuzhen1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民用航空器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MH3145.96-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 劳动安全卫生 第96部分 地面气瓶安全管理规则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已经走过了八年多的路程。八年多来,逐步剥离了“政企合一”的格局, 从传统的直接管理转向了科学的间接管理,从人治转向了法治,从治标转向了治本。八年多的实践说 明,适航管理的本质在于把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纳人有序的工作之中,形成一整套有规则的运动体 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公布和施行,我国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得到了充分的肯 定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八年多的历程证明,我们经历并完成了一次重大的转变。 首先是建立了适航管理机制,强化了政府管理职能。 适航管理机制是适航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适航管理法规体系以及适航管理体系全员行为等各 方面的综合及其相互关系。在适航管理机构确定、人员基本到位之后,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适航管理 法规文件体系是极为重要的。适航性法规是民用航空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的重要部分之一。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条例》制定的政府行业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规则,是实行有法律依据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科学管理的依据。至今,由民航总局局长签发的有关适航管理方面的民用航空规章已有 14部。与这 些适航性规章相配套的还有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咨询通告等。 其次是制定了维修行业标准,规范了行业行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深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既加大了对 民用航空业的需求,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航空运输业,其优势是舒适、快捷、安全。 但能否始终保持这种优势,不发生万一的偏差?要做到这一点,第一位重要的是有高度的认识:民用 航空事业的安全与正常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声誉,关系到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关系到国家和 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得失。第二位重要的是对本行业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就是 遵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客观的环境条件,实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和管理; 排除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全行业、全系统构成一个法制的王国。一切活动都按规矩办事,用规则说话, 用制度管理。为此 ,在遵守和贯彻各项适航性规章的同时,还必须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行为。这 里所公布的《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是《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一部分。其格式、内容的编排,完全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进行。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与民用航空规章有所不同。它是依据各项民用航空规章而制定的。其目 的是使民用航空企业在执行政府法规时有更好的操作性,在落实中更具有符合性。 民用航空事业是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事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是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民航企事 业单位的共同责任。《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作为行业标准之一,应该带有强制性,是从事民用航空器 维修业的单位和个人所必须遵守的。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是从事用民航空器维修业的单位和个人从业的行为准则、行为规范和考 量的尺度。它所规范的是在完成航空器维修时一些通用的安全技术标准,没有涉及到某一特定机型 的特殊要求。因此,本标准是维修航空器时的最低行业标准。 随着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国际交往日益增多。《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中适当采用国际同 行业通用的标准,使之与国际同行业的行为规范互接互补,使之具有较普遍的国际通用性,将有利于 促进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是在1995年5月15日确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编委会的组织和指导 下,由编写小组成员执笔,经过广泛地征求意见、集中讨论和专家论证后,再按行业标准审批程序办理 完成的。这里,对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勤恳奉献于本标准的每一位领导、专家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 谢。 值此,《中国民用航空机务工程条例》这一行之有效的民用航空管理规章,随着我国民航体制改革 的深化和民航事业的发展,已逐渐被现有的民用航空规章和行业标准所取代。可以说,在现有的民用 航空器适航性规章的基础上,随着《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的出台,《中国民航空机务工程条例》将逐渐 终结其历史使命。从此,我国民用航空器维修业将进人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我们所付出的劳动,将为最终实现我国民用航空体系的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在 此基础上,民航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民航企事业部门科学管理,还必须制定和完善各自的管理规 则和工作程序,建立起科学的现代化的管理机制。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的编号是MH3145,包括以下五个单元:第 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系列标 准的编号范围为MH3145.1- 3145. 30,该单元规划出30个号,是制定该系列标准编写方面的行标 用,同时也为以后淘汰旧号发展新号留有余地;第 2单元《地面安全》系列标准的编号范围为 MH3145. 31-3145.70,也留有40个号,以备用;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系列标准的编号范围为 MH3145.71一3145.90,留有20个号,以备用;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系列标准的编号范围为 MH3145. 91- 3145. 120留有30个号,以备用;第 5单元《航空器材管理》系列标准的编号范围为 MH3145.121一3145.130留有10个号,以备用。 本单元包括10个部分,其余两个单元《地面维修设施》和《航空器材管理》将陆续编写出版。 本标准生效之日起,民航局 1983年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机务工程条例”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 内容作废。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司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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