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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5053-1994 广播传音电缆线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更新时间:2023-11-11 08:09:42 大小:594K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电缆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GY5053-1994 广播传音电缆线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1.0.1 为了提高广播传音电缆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工程质量,降低线路工程造价,便利线 路的维护,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连接广播电视中心或节目传送台站与发射台的线路 工程。 1.0.3 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和采取的施工措施必须适应当地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 1.0.4 建设线路工程时,必须根据事业规划为扩建、改建工程留有适当的余地。扩建、改 建线路工程时,应利用原有设备和设施。 1.0.5 线路工程所用的部件和材料,附属设备必须是合格的定型产品。 1.0.6 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1.0.7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或使用单位应对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适时地 做好随工验收工作。 1.0.8 线路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应组织有关单位,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2 线路路由选择和勘察 2.1 线路路由方案的选择 2.1.1 根据广播电视中心或节目传送台站和发射台的地理位置,在所在地区的地图和地形 图上初选几种线路路由的方案。 2.1.2 选择线路路由应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地形、地貌和该地区的建设规划,经济合理地选择路由,力求短捷平直; (2)线路路由应选择在地质稳固、地形平坦、土方工程较少的地区; (3)直埋电缆应选择在避开路旁设施,沿靠公路、道路距路边约 30m 的地段。 2.1.3 线路路由应尽可能避免下列情况: (1)穿越河流、湖泊、沼泽和排涝蓄洪等地区; (2)靠近易发生洪水、雪崩、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区; (3)翻山越岭、爬越陡峭沟坡; (4)穿越工业基地、矿区、城镇、村落等建筑物和人口密集地区; (5)穿越林区、果园、苗圃和其他经济作物养植场所; (6)穿越或靠近腐蚀严重、白蚁区等易使电缆腐蚀、损伤的地区; (7)靠近有强电有害影响、有机械振动和雷害区等易损电缆的地区; (8)穿越靠近铁道、公路、道路和各种地下干扰管线。 2.2 路由附近情况的调查 2.2.1 确定路由时,应向地质部门了解下列情况: (1)路由附近的地质结构; (2)路由附近发生泥石流、滑坡、雪崩等自然灾害的情况; (3)路由经过地区的地震级和地震史的记录。 2.2.2 确定路由时,应向气象部门了解下列情况: (1)路由地区的平均最大风速和极端最大风速;平均降水量和极端最大降水量; (2)冻土深度、积雪和冰凌的状况; (3)雷暴日、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情况。 2.2.3 确定路由时,应向规划部门了解下列情况: (1)工业、商业、住宅等城市建设的现状及规划; (2)道路、桥梁、地下管线、废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市政建设的现状及规划; (3)强电线路的现状及规划; (4)公路、道路、铁道、车站等交通设施的现状及规划; (5)文物古迹的分布、保护级别及其保护要求; (6)村、镇和乡镇企业建设的现状及规划; (7)农田水利设施的现状及规划; (8)其他可能危及线路的情况。 2.3 线路勘察 2.3.1 路由的勘察测量必须遵守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 2.3.2 勘察时应携带下列资料和设备: (1)路由地区的地图和地形图; (2)几种路由方案的平面图; (3)经纬仪、测高仪、望远镜、对讲机等勘察所需的工具和仪器。 2.3.3 勘察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1)线路路由的准确位置; (2)线路路由的实际长度; (3)设立接口和埋设标石、标志物等的具体位置; (4)确定线路的各个气闭段及气门点位置; (5)需要进行防护等特殊处理的地段及其长度。 2.3.4 根据调查和勘察的资料,进行技木经济比较,合理地确定路由并绘制线路路由平面 图和地形比较复杂地段的断面图,提出路由勘测报告。 3 线路敷设设计 3.1 敷设方式的选择 3.1.1 在远郊和农村地区应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3.1.2 在城区、近郊区等有电缆管道的地段应采用管道敷设方式。 3.1.3 在村、镇等不能直埋又无管道的地段,可采取架空的敷设方式。 3.1.4 必须穿越河流,湖泊又无桥梁等依托可架设线路时,应采取水下敷设方式。 3.2 线路敷设要求 3.2.1 架空线路的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架空线路距地面的高度应高于 5.5m ,在穿越铁路时应高于 7.5m ,在十字路口和有 超高车辆通过的地段,均应加高并采取防护措施; (2)架空线路距大树树枝的距离不应小于 1m ,对妨碍施工作业或可能对线路造成损害 的大树,其间距还应加大。 (3)架空线路不得与强电线路上下平行敷设。 (4)架空线路的线杆应尽量远离地下管道、地下电缆集中的地段。 3.2.2 水下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下敷设应选择在水流平缓、河床平坦且不易变化,两岸土质坚固且坡度小的地段; (2)水下线路应远离船泊的泊位、锚地和其他可能损伤线路的地段; (3)水下线路与强电水下电缆等的净距,应符合表 3.2.3 的有关规定。 3.2.3 直埋线路与地下管线、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间的净距应符合表 3.2.3 的规定。 3.3 电缆的选择 3.3.1 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定,选择电缆的规格型号。 3.3.2 根据敷设方式、敷设条件、防雷、防腐蚀和防强电等要求,合理地选择电缆外护套, 通常条件下,直埋选择钢带铠装电缆、水下选择钢丝铠装电缆,架空和管道选择光皮电缆 或铅皮加塑料护套电线。 3.4 电缆余留长度及允许曲率半径 3.4.1 电缆余留长度应符合表 3.4.1 的规定: 3.4.2 铅护套电缆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10 倍。 3.5 标石的埋设位置 3.5.1 下列地点应埋设标石: (1)电缆的接头处、转弯处、预留处、接地点、防雷点和分支等处; (2)穿越铁道、公路、道路、河流、沟渠和水塘等两侧; (3)因穿越障碍物致使利用前后两标石或其他参考物寻找电缆确有困难的地方; (4)电缆直线段每隔 250m 的位置; (5)电缆气门点应设气门标石。 3.5.2 标石应埋设在不影响交通与耕作,地形、地貌不易变化的地点。 3.6 线路长度计算 3.6.1 架空、水下和直埋线路长度计算 架空、水下和直埋线路施工长度计算见式 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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