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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05-2005 汽轮机主轴焊缝超声波探伤规程

更新时间:2023-12-21 19:48:42 大小:331K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超声波探伤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DLT505-2005 汽轮机主轴焊缝超声波探伤规程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下达2000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电力 [2000] 70号文)安排,对DUT 505-1992进行修订的。 DUT 505-1992发布已有十多年时间,期间在数台汽轮机焊接主轴焊缝上发现有缺陷,原标准对指 导检测人员有效地检测和发现这些缺陷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电力工业结构的调整,原标准中涉及到核 电机组和水电机组的某些条款己不再适用,同时随着检测理论和检测技术的进步,新标准中也需要增加 新的内容。 本标准与 DUT 505-1992比较有以下变化: — 在正文中对原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在范围、探伤方法、质量标准等方面增加了部 分条款; — 在附录中增加了小角度纵波探测缺陷的方法: — 在附录中试块部分增加了适合于小角度纵波探伤结构的新内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 DUT 505-1992.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都是规范性附录。 本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标准化由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轮机焊接转子主轴对接焊缝 (以下简称主轴焊缝)超声波探伤的基本要求、探伤方 法、质量标准、检验周期和技术档案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汽轮机主轴焊缝的超声波探伤。 国产水力发电机组,其主轴焊缝的超声波探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I' 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JB/f 9214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 测试方法 JB/T 10062 超声探伤用探头 性能测试方法 3 探伤方法 3.1 荃本要求 3.1.1 从事该项工作的探伤人员,应取得电力行业II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1.2 被检工件表面应做到清洁、无锈蚀且无氧化皮,表面粗糙度应小于6.3gmo 3.1.3 在探伤前应查明主轴焊缝的结构型式及相应的尺寸。 3.1.4 主轴焊缝应进行 100%的探伤。 3.2 探伤方式 3.2.1 主轴焊缝主要采用频率为 2MHz-5MHz的探头,在外圆分别进行纵波接触法和横波接触法探 伤。 3.2.2 当确定无法采用横波接触法进行检验时,可采用小角度纵波斜探头进行纵波接触法检验。 3.2.3 复核缺陷时,可以采用小角度纵波斜探头、接触式聚焦纵波直探头和聚焦横波斜探头探伤。 3.3 设备要求 3.3.1 超声波探伤仪频带宽度为1MHz-IOMHz,推荐采用A型脉冲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进行检测和对 缺陷进行记录。 3.3.2 A型脉冲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应具有记录、存贮、回放、包络和打印功能,且组合灵敏度的有效 余量应不小于 lOdB. 3.3.3 探伤仪应备有可按 1dB或 2dB挡级进行全量程调节,最大衰减量不低于60dB的衰减器。衰减器 的精确度应在任意 12dB中的误差不超过士1dBo 3.3.4 探伤仪的水平线性误差应小于 1%,垂直线性误差应小于5%,直探头远场分辨力应不小于30dB. 斜探头分辨力应不小于 6dB,其测量按 JB/1' 9214的规定进行测量。 3.3.5 探头性能应按JB/T 10062的规定进行测量。 3.4 试块 采用SDQ-II型试块 (见附录A)。 3.5 探伤灵敏度 3.5.1 纵波探伤灵敏度应能有效地发现被检焊缝中最远距离处当量直径为沪2的平底孔反射体。 3.5.2 横波探伤灵敏度应符合GB/T 11345-1989中B级的要求。 3.6 扫查要求 3.6.1 采用纵波斜探头和横波斜探头在焊缝两侧进行探伤,如因主轴结构原因无法在两侧进行时,可在 一侧进行。探头在探测面的移动速度应不大于150mm/s,相邻两次扫查之间应有一定的重叠,其重叠宽 度应不小于扫查宽度的15%. 3.6.2 横波探伤时应采用两种角度探头分别在焊缝两侧进行扫查。 3.6.3 为探测焊缝及热影响区的横向缺陷,应采用横波探头进行平行和斜平行扫查。 3.6.4 纵波直探头探伤时应使主声束在图B.1中的位置B与B‘之间进行扫查。 3.7 检验要求 3.7.1 在探测焊缝根部缺陷时,应根据焊缝的坡口型式、钝边尺寸、焊接工艺及助探角结构等区分结构 反射波和根部缺陷反射波。 3.7.2 探伤时要求对缺陷进行定位、定量,当怀疑有危害性缺陷存在时,应对其进行定性,同时记录缺 陷的分布情况。 3.7.3 探伤结束时应校验灵敏度,如灵敏度变化大于2d8,则所探数据无效,应重新进行探伤。 3.8 纵波探伤 3.8.1 采用纵波直探头时,探伤灵敏度调节方法见附录B,采用纵波斜探头时,探伤灵敏度调节方法见 附录 Ce 3.8.2 采用直探头检查焊缝内部的体积型缺陷或与声束相垂直的平面型缺陷时,探头沿轴向移动的范围 应符合3.6.4的规定。 3.8.3 如遇到底波信号或结构信号有明显降低或消失时,应分析查明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3.8.4 采用直探头对焊缝根部进行探伤时,应利用45’助探角斜面反射的纵波或 61。助探角斜面产生 的变形横波对焊缝根部进行扫查。 3.8.5 对非经助探角探得的缺陷,可采用 AVG等方法进行定量。 3.8.6 缺陷信号分类: a)密集缺陷信号:在边长50mm的立方体内数量不少于5个、当量直径均不小于2mm的缺陷信号. b)分散缺陷信号:在边长50mm的立方体内数量少于5个、当量直径不小于2mm的缺陷信号。 C)长条状缺陷信号:当量直径不小于2mm,指示长度不小于25mm的缺陷信号。 d)游动信号:探头在被探部位移动时,在示波屏上显示的埋藏深度变化值不小于 25mm的同一缺 陷信号。 3.8.7 缺陷的测量与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分散缺陷:记录其当量直径和缺陷在焊缝中的坐标位置 (轴向、周向和径向。下同)。 b)密集性缺陷:记录不小于2mm当量直径缺陷的当量值及密集区边缘缺陷的坐标位置。 c)长条状缺陷:记录缺陷的最大当量、指示长度及其坐标位置。 d)游动信号:记录信号的游动范围、缺陷的指示长度、最大当量及其坐标位置。对埋藏深度变化 值不大于25mm的缺陷信号,可用游动信号作图法估判缺陷的位置和走向。 3.8.8 缺陷指示长度应采用半波高度测长法进行测长。对测出的周向长度值应根据下式进行几何修正 (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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