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GJ159.6-2001 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
资料介绍
DLGJ159.6-2001 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
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 号文《关于下达 1998 年度电力勘
测设计科研、标准化计划项目的通知》,西北电力设计院对《电力设计成品质量
评定办法》(1993 年版)进行了修订,于 2000 年 1 月完成送审稿。2000 年 10
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部分电力设计院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
意见,2000 年 12 月完成了报批稿。
本次修订主要修改内容为:
1 在设计成品质量要求中增加了限额设计的内容;
2 增加了对成册套用的典型设计或工程图纸、竣工图,应按规定校审,但
可不评定质量等级的规定;
3 优等品、良等品、合格品质量评定标准中平均差错数分别由原不多于 4
个/1 号图、5 个/1 号图、6 个/1 号图改为 3 个/1 号图、5 个/1 号图、7 个/1 号
图;
4 在计算平均差错数时,明确仅统计新制图纸张数,不包括套用图纸张数;
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计算书、估算书、概算书、预算书由原 10 页起稿纸改为
4 页 A4 纸折合成 1 号图进行平均差错数统计计算;
5 设计成品校审单(首页)取消“定额工日”、“实际完成工日”和“其中
CAD”张数栏目,质量等级栏目中细分为“优等品”、“良等品”、“合格品”、“不
合格品”四栏,按照《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规定,评定人栏目由七级校
审改为四级校审;
6 设计成品校审单(附页)增加“建议”栏目,执行情况栏细分为“修改
人”、“校审人”二个栏目。
本办法颁发实施后,原“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1993 年版)即行废
止。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规定了电力设计成品的质量要求、质量评定标准及评定办法,适用于
系统规划、系统设计、单机容量 50MW~600MW 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简称发电
工程)、220kV~500kV 电压等级的变电所工程(简称变电工程)、送电线路工程
(简称送电工程)及调度通信工程的新建、扩(改建工程,其它容量、型式机组
的发电工程,其它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2 总 则
2.0.1 为了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
定本办法。
2.0.2 在设计成品质量评定过程中,必须贯彻《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
中校审程序、职责和校审后修改的有关规定。
2.0.3 各单位在技术经济责任制条例中,应制定设计成品与奖惩挂钩的具体
计奖考核办法,体现奖优罚劣,质量有否决权的规定。
2.0.4 设计成品质量评定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遵守现行有关规定。
3 设计成品质量评定阶段的划分和评定单元
3.0.1 设计成品质量评定阶段应划分为:
l 前期工作:系统规划、系统设计、初步可行性研究(发电工程)、可行性
研究(包括:发电工程,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调度通信工程)。
2 初步设计:发电、变电、送电和调度通信工程。
3 施工图设计:发电、变电、送电和调度通信工程。
3.0.2 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单元应分为:
1 系统规划按阶段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计算书);系统设计、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按卷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计算书)。
2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计算书、设备材料清册、概算书)
按卷设计文件。
3 施工图纸按册(包括该册的计算书),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按份,预算
书按预算专业送印分册。
4 设计成品的质量要求
4.0.1 系统规划和系统设计成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成品的内容深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
2 设计基础资料应符合实际,研究分析应正确合理;
3 原始数据选用正确,应使用经过鉴定的计算机程序,计算项目齐全,计
算公式和计算结果正确;
4 设计方案近、远期兼顾,考虑周密全面,应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
论证充分,结论正确,推荐方案现实可靠;
5 运用科学手段对电力市场要求进行预测,综合考虑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结
构调整对电力要求的影响,防止脱离实际的系统规划,做到分析、预测、决策控
制的统一;
6 专业设计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7 说明书应力求简洁清晰,成品附图齐全。
4.0.2 初步可行性研究成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对规划地区的建厂条件,应根据电力和热力负荷、水文气象、水资源、燃
料资源、交通条件、环境影响(包括:综合利用、水土保持)、出线走廊、灰渣
贮存和处理、燃料和设备大件的运输、区域地质和工程地质。城市规划、施工条
件等因素,深入调查收资,全面考虑,技术上可行;
2 应查明厂址所在地区的区域与地基稳定问题和与稳定性有关的构造断
裂,确定厂址抗震基本烈度,厂址应选在适宜建厂的地区。应重视厂址地质条件
对投资的影响;
3 应在指定的区域内提供多个厂址方案进行比较,方案可行;
4 推荐方案的建厂条件应基本落实,并取得初步协议和有关部门的意向性
文件;
5 成品内容深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
6 说明书应力求简洁清晰,成品附图齐全,引用的资料正确。与有关部门
协商情况均应附有文件或会议纪要。
4.0.3 可行性研究成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成品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对拟建厂址进行全面技术经济
比较,提出推荐意见、新建工程应有两个及以上的厂址;
2 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并取得
有关部门的协议或同意文件;
3 燃料、灰、水、路、接入系统、环境保护(包括:综合利用、水土保持)、
地基处理、总平面布置等应有方案比较;
4 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
5 说明书应力求简洁清晰,成品附图齐全,引用的资料准确,对不同方案
的优缺点应客观评价,结论正确。与有关部门协商情况均应附有文件或会议纪要。
4.0.4 初步设计成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l 设计成品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可行性研究审批文件,工程设计计划和
有关的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
2 设计基础资料齐全、正确;
3 设计方案应经过比较论证,推荐方案安全、经济、适用;
4 应采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
5 工艺系统和土建结构恰当,设备选型和布置合理,注意节约用地;
6 应使用经过鉴定的计算机软件,计算项目齐全,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正
确,图纸符合计算结果;
7 应严格按初步设计阶段限额设计仟务书的规定实施;
8 内外配合协调,与外单位配合有协议,院内各专业配合密切,提供资料
及时、完整、正确;
9 说明书应力求简洁清晰,成品附图齐全。
4.0.5 施工图成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成品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工程设计计划,施
工图设计任务书和有关的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
2 设计方案、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设施布置、结构型式。材料选用等符合
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采用的新技术应落实可靠;
3 应使用经过鉴定的计算机软件,计算项目齐全,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正确,
图纸符合计算结果;
4 设备材料表中的编号、数量、规格、重量应与图纸相符,正确无误;
5 与各专业及本专业内部的成品之间配合协调一致,提供资料及时、准确。
认真执行图纸会签制度;
6 图纸套用应符合《电力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套用图纸
应符合本工程的设计条件,条件不同时应进行核算;
7 说明书应力求简洁清晰;
8 应严格按施工图阶段限额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实施。
4.0.6 环保成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初步可行性研究成品
1)对厂址所在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质量现状叙述清楚;
2)环境影响分析重点突出,符合实际,内容深度符合有关标准,提出的
污染防治措施的初步设想可行;
3)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提出厂址的优选方案意见。
2 可行性研究成品
1)收集和使用的原始资料正确,采用的计算模式和计算结果正确;
2)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合理,污染因子确定符合工艺和现状实际;
3)测试季节选取合适,测试周期、频次符合有关规定,测试数据处理正
确
4)环境影响评价应叙述清楚,论据充分,结论正确;
5)污染物治理方案可行,技术经济合理,并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6)成品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有关标准。
3 初步设计成品
1)成品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有关标准;
2)设计依据可靠,治理方案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规划
合理,远近期兼顾;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
大小 |
DLGJ159.6-2001_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pdf |
298K |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