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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245-2011 船内通信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资料介绍
CBT 3245-2011 船内通信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CB/T 3245--1985《船内通讯设备基本技术条件》。与CB/T 3245--1985《船内通讯设备
基本技术条件》相比主要技术差别如下:
a) 增加了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见3.8);
b) 修改了对传导干扰和外壳端子辐射干扰的要求(见3.12,1985年版的4.3.4):
C)修改了环境温度要求(见3.13.1,1985年版的4.3.8、4.3.10);
d)修改了湿热要求(见3.i3.2,1985年版的4.3.9):
e)修改了倾斜摇摆要求(见3.13.3,1985年版的4.3.13.1);
f)修改了振动要求(见3.13.4,1985年版的4.3.1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设备的外壳、绝缘零部件应采用耐久、滞燃、耐潮和耐霉的材料制造,不应采用有毒的材料以及可
能产生或释放出有毒性气体的材料和涂料。金属零部件除其本身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外,应有可靠的防
护层。橡塑零部件应有良好的耐油雾和不易老化变质的性能。设备的观察、防护用玻璃和有机玻璃应平
整、透明度好、不变形。
3 3防护等级
设备的外壳防护应不低于表1规定的防护等级。
3 8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设备不同部位的导电零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 14048.1的规定。
3.9阻尼时间
对于具有指针和活动刻度盘的设备的阻尼时间应不大于3 s。
3.10温升
设备的各有关发热部件应符合GB/T 4706.1—2C05第1 1章的规定。
3.11噪声
设备产生的噪声应不大于65 dB(A)。
3.12电磁兼容
3.12 1传导骚扰
设备传导骚扰射频端子电压限值见表5。
4 2材料
检验设备所用的材料和元器件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结果应符合3.2的要求。
4.3防护等级
按GB/T 4208中规定的方法对设备进行防护等级试验。结果应符合3.3的要求。
4.4电源
按照表2的要求对设备电源的电压和频率适用性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3.4的要求。
4 5绝缘电阻
额定电压不大于65 v的设备,用250 v兆欧表分别测量设备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
绝缘电阻。结果应符合3.5的要求。
额定电压大于65 v的设备,用500 V兆欧表分别测量设备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
缘电阻。结果应符合3.5的要求。
4 6泄漏电流
将待测设备置于绝缘台面上,用设备的额定标称供电电压110%的工作,对供电电源的每个极与连
接在一起的所有可触导电极件(包括接地端子)之间的泄漏电流依次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3.6规定。
4 7电气强度
设备额定电压不大于60 V时,用近似正弦波的试验电压,施加于设备电源输入端与机壳之间、各独
立电路之间及与机壳之间,电压从小于500 v开始,在5 s内逐步升至1000 V后,保持I min。然后将电
压在5 S内匀速地下降至500 v以下,切断电源。结果应符合3.7的要求。
设备额定电压大于60 v时,用近似正弦波的试验电压,施加于设备电源输入端与机壳之间、各独立
电路之间及与机壳之间,电压从小于1000 V开始,在5 s内逐步升至2000 V后,保持1 min。然后将电压
在5 S内匀速地下降至1000 v以下,切断电源。结果应符合3.7的要求。
4 8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设备按照CB/T 14048.1--2000中附录G规定的方法进行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结果应符合3.8
的要求。
4.9阻尼时间
对于带无接触式自整角机的设备,按JB/T 2657.2--1999中4.12规定的方法进行阻尼时间试验;带
接触式自整角机的设备,按JB/T 2657.3--1999[1h5.22规定的方法进行阻尼时间试验。对于直接作用模
拟指示电测量仪表的设备,按GB/T 7676.9--1998中4.3规定方法进行阻尼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3.9的
要求。
4 10温升
按照GB 4706.1--2005的规定的方法对设备的各有关发热部件进行温升试验。结果应符合3.10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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