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星级:
  • 1
  • 2
  • 3
  • 4
  • 5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更新时间:2025-03-02 07:05:56 大小:1M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技术规范 下载积分:2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第十六条首次在LAeq,8>85dB场所中从事工作的职工,应当在3个月内接受听力测试,得出的听力图称为基础听力图.本规范发布之前已在LAcq:8>85dB场所中工作而又未做过基础听力检查的职工,应当在本规范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补做基础听力测定第十七条暴露于LAeq,8>85dB<100dB噪声作业场所的职工,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跟踪听力测定:暴露于LACq,8>1O0dB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跟踪听力测定。跟踪听力图与基础听力图进行对比,排除其他影响因素,并按《声学一耳科正常人的气导國与年龄和性别的关系》(GB7582)的规定进行修正以后,作为评定职工是否发生因职业性噪声危害引起高频标准听属偏移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于已发生高频标准听国偏移的职工,应当在14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测试结果通知本人,并采取相应听力保护措施第十九条听力测试所使用的听力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听力计第一部分:纯音听力计》(GB/T7341,1)的要求;听力计的较准和测听室环境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声学一耳科正常人的气异听闲定一听力保护》(GB7583)的规定,听力测试人员应当受过有关专业培训

第二十条进行听力测试之前14小时内,被测职工不得暴露于噪声作业场所和其他非职业噪声环境。

第二十一条听力测试应当采用纯音气导法。测试频率至少应当包括500.1000.2000.3000、4000和6000Hz第五章工程控制

第二十二条工程措施包括设置隔声监控室,对强噪声机组安装隔声罩,作业场所的吸声处理以及在声源或声通路上装配消声器和对设备的隔振处理等,在管理上应当特别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零都件和新工艺流程,普代旧的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第二十三条在采取工程控制措施之前,应当首先识别主要噪声及其特性,以便提高控制效率,降低工程费用,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大小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pdf 1M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上传资源 上传优质资源有赏金

  • 打赏
  • 30日榜单

推荐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