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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1061-2003 同步数字体系(SDH) 传送IP的LAPS 技术要求
资料介绍
1范围
1.1本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ITU-T建议X.200,构造了用于IP over SDH的简单的HDLC(高级数据链路规程)协议模型;通过服务访问点标识符(SAPI)规定了多逻辑链路,以封装IPv6、IPv4、PPP和其它上层协议的数据包;定义了在IP over SDH网中使用的各种物理接口和服务原语。
LAPS、IP 和SDH物理层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服务原语如图1 所示。
本标准不规定从LAPS到SDH的映射,也不规定LAN(局域网)如何接入"IP over SDH usingLAPS"。所有的IP协议(包括RFC791和RFC2460)以及SDH标准都不作任何改动。本标准可以在将来的修定中加以扩充,以便支持另外的新的Internet业务。LAPS不与HDLC(ISO 3309或RFC1662)、LAPB(平衡型链路接入规程)/ITU-T X.25 和 LAPD/ITU-T Q.921 在同一个物理链路上共存。
在以后的修订中,可以对本标准进行扩展以便支持其它一些新的因特网服务。
将来,在同一物理层中不需要同时采用LAPS,HDLC(ISO3309或RFC1662)、LAPB(平衡型链路接入规程)/ITU-T X.25 以及LAPD/ITU-T Q.291在同一物理链路上共存,而只限制在 IP over SDH 和 Eth-
ernet over LAPS(SDH)范围。
1.2 本标准适用于以SDH设备作为传输手段的公用电信网中的长途网、中继网和接入网,适用于以光纤光缆为基本的传输媒质,原则上也可以用于微波和卫星等。采用其它传输手段所产生的特殊要求将由其它相关文件规定。
3定
IP over SDH:是一种将IP 与SDH网络结合起来的数据通信体系结构。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和网络层分别定义为SDH、LAPS和基于IP的协议或PPP协议。
LAPS:HDLC的一个子集,包括数据链路服务和协议规范,主要用于IP over SDH网络和以太网在SDH上运行。
UI frame:UI frame主要指在数据链路层,以不确认信息传送方式来传送包括第三层用户数据或其它协议的用户数据,包括基于IPv4的数据包(见RFC791)、基于IPv6的数据包(见RFC2460)或PPP帧。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 大小 |
1711721415YDT1061-2003_同步数字体系(SDH)_传送IP的LAPS_技术要求.pdf | 596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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