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星级:
  • 1
  • 2
  • 3
  • 4
  • 5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T157-2009)

更新时间:2024-08-22 21:06:32 大小:5M 上传用户:xuzhen1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职业病 下载积分:3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T157-2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 GB/T 157—2002《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T 157—2002 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GB/T 157-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按照一般名词术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术语、职业健康监护术语、职业病诊断与处理术语分类并排序;增加部分名词术语,依据职业卫生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职业医学进展,如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报告、亚急性职业中毒等;删除原标准中的部分名词。一是删除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有关的名词:二是删除原标准中的职业病病名;三是删除职业病诊断中使用频率较低或已经废弃不用的名词,如摄食、正常参考值、诊断值、生物最高容许浓度、刺激反应、观察指标等;依据职业病学及其他相关医学学科发展动态,修改部分名词的定义或涵义,如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神经毒物、肝脏毒物、致敏原、神经衰弱、意识障碍、聚合体、吸收、生物监测、残疾、劳动能力鉴定等;修改部分英文对应词。

本标准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诊断基本术语的定义或涵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编写和实施。

2 一般名词术语

2.1 职业病 occupational disease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 职业病报告 not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职业病诊断机构、用人单位及接诊急性职业病的医疗卫生机构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地报告法定需要报告的职业病的新发生病例和死亡病例的相关信息。


部分文件列表

文件名 大小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T157-2009).pdf 5M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上传资源 上传优质资源有赏金

  • 打赏
  • 30日榜单

推荐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