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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Z3005-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更新时间:2023-09-28 13:10:30 大小:5M 上传用户:sun2152查看TA发布的资源 标签:数字航空摄影 下载积分:3分 评价赚积分 (如何评价?) 打赏 收藏 评论(0) 举报

资料介绍

本标准規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生产的航摄系统要求、航摄计划与航摄设计要求、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成果整理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超轻型飞型器航搭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以1:500,1:1000、1:2000 航测成图为主要目的的低空数字航空摄影工作。其他比例尺成果测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作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作。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62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CH/T 8021 数字航擬仪檢定规程 CH/Z 3001 无人机航最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CH/Z 3002 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浴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粗轻型飞行器航攜系统 aerial photography system of ultra-light aircraft采用2000万像素以上框幅式小像幅数码相机和有人驾驶超轻型周定翼飞机、一角翼飞行器,动力沿翔伞、直升机等飞行平台进行航空摄影的系统。 3.2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 aerial photography system of urmanned aerial vehicle采用 2 000 万像素以上框幅式小像幅数码相机和尤人驾驶的固定翼飞机、直升机、飞艇等飞行平升进行航空摄影的系统。 4 航摄系統要求 4.1 飞行平台要求4.1.1 飞行商度 4.1.1.1 相对航高 相对航高一般不超过 1 500 m,最高不超过 2 000 m. 4.1.1.2 绝对航高 满足平原、丘酸等地区使用的超轻服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的飞行平台升限应不小于海拔 3000 m,满足高山地、高原等地区使用的超轻型飞行器航羅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的升限应不小下海拔 6 000 m。 4.1.2 续航能力 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统概系统的飞行平台的续航时间须大于 1.5 h。 4.1.3 抗风能力 航摄系统的抗风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a)超轻型飞行器航聚系统应具备 5 级风力气象条作下安全飞行的能力;b)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应具备 4 级风力气象条件下安全飞行的能力。 4.1.4 飞行速度 航空摄影时巡航速度一般不超过 120 km/h,最快不想过 160 km/h. 4.1.5 自动驾驶仪 航路点和曝光点的存储数量不宜少于 1000 个, 4.1.6 导航定位 GPS导航定位GPS应满足以下要求;a)数据输出频率应不小于4 Hzi b)可使用双天线 GPS 导航和自动修证旋角;c 可使用带数据存储功能的双频 GPS 差分定位或精密单点定位来解算实际曝光点坐标, 4.1.7 惯性测量装置 可使用惯性测量装置箱助内业空中三角测量计算和稀少控制、无控制测图,用于直接定向法测图的惯性测量装置的测角精度应达到C滚角,俯仰角不大于0,01",就偏角不大于0,02" 4.1.8 监控范围 航摄系统的监控范围应满足以下要求: 2 有人驾驶的超轻型飞行器航張系统应装备符合民航和空域管理部门规定的应答机和语齊通话系统,接受当地空管监抱指挥;b)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应配备数传电台和地面监控站,监控半径应大于5 km, 4.1.9 任务麟荷 无人飞行平台的任务载荷《包括相机和其稳定装置》不宜小丁 3 kg。 4.1.10 起降性能 航摄系统的起降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据系统均应具备不依赖机场起降的能力;b)起降困难地区使用的无人飞行器航擬系统应具有弹射起飞能力和具备撞网回收或伞降功能。 4.1.11 其他要求 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应遵照民航、通航和空城管理部门的相关規定执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应遵照CH/2 3002的相关规定执行。 4.2 数码相机要求4.2.1 基本要求 数码相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相机镜头应为定焦镜头,且对焦无限远;b)镜头与相机机身,以及相机机身与成像探测潜稳固连接e)成像探测器面阵应不小丁 2 000 万像素;d)最高快门速度应不低于 1/1 0D0 s, 4.2.3 数据动态范围 影像每通道的数据动态范围不应小于 8 bit,可采用压缩格式,压缩倍率不应大于 10 倍。 4.2.4 存储 相机存储器可容纳影像的数量不应少于 500 张。 4.2.5 供电 相机电池可支持连续工作炭不少于 2 小时。 5 航摄计划与航提设计 5.1 航摄计划 航振计划宜采用1:1 万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或影像图进行,或在三维建模系统中透行,明确任务范围、精度、用途等基本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5.2 航機设计 5.2.1 地画分辨率的选择 各摄影分区基准面的地面分辨率应根据不同比例尺航摄成图的要求,结合分区的地形条件,测图等高距、航擬基高比及影像用途等,在确保成图精度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缩短成图周期、降低成本、提高衡绘综合效益的原则在表1的范围内选择。 5.2.2 航摄分区的划分 划分航摄分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a)分区界线应与图廓线相-致: b)分区内的地形高差不应大于 1/6摄影航高;c)在地形高差符合 b)条规定,只能够确保航线的直线性的情况下,分区的药度庭尽试划大,能完整覆盖整个挺区;d)当地面高差突变,地形特征差别显著或有特殊要求时,可以破图廓划分航摄分区。 5.2.3 分区基准面高度的确定 依据分区地形起伏、飞行安全条件等确定分区基准面高度,具体计算公式参见附求 A。 5.2.4 航线数设方法航线敷设应遵循以下原则,a)航线一般按东西向平行于图廓线直线飞行,特定条件下亦可作南北向飞行或沿线路、河流、海岸、境界等方向飞行;b>母光点应尽量采用数字高程模型依地形起伏逐点设计;c)进行水域、海区摄影脖,应尽可能避免像主点落水,要确保所有岛屿达到完整覆羞,并能构成立体像对。 5.2.5 航摄季节和航摄时间的选择 触摄季节和航擞时间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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